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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觀點:搭建公共生活“經緯線”

——2016輿情觀察與思考③

本報評論部

2016年12月22日08:4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理解了網絡時代非同一般,社會面貌會變得年輕﹔而理解了網絡與現實社會並無二致,時代思維會變得成熟

 

  毋庸諱言,互聯網已經成為輿情的最大集散地。而互聯網公共生活這個子集,也正以加速度不斷接近全社會公共生活的全集。

  21年前,北京中關村大街立起巨幅廣告牌:“中國人離信息高速公路有多遠?——向北1500米”。時至今日,我們不僅早就駛入“高速路”,更在加速前行。網絡高速路上,能否清晰分配“路權”“責任”,能否樹立更顯眼的指示牌和界碑,決定著公共生活的秩序和品格。

  如果說河流奔騰靠地勢高低落差是規律,以河岸約束控制流速就是規則。對於網絡“新集體生活”,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規律無可抗拒,規則也不可或缺。的確,小如微信群,一旦乘以8億多用戶,即便是“封閉式”的朋友圈,也有海量受眾。這就決定了公眾與監管者都不能“躲進小樓成一統”。今年,一份“群成員違法群主要擔責”的判決,讓微信群主“有壓力”,而“快播案”的判決則讓更多人認清:技術可以中立,行為卻可能劍走偏鋒。

  在某種程度上,理解了網絡時代非同一般,社會面貌會變得年輕﹔而理解了網絡與現實社會並無二致,時代思維會變得成熟。一年來,現實中的法律規則正用比以往更短的時間向新領域漫溯,公共生活的“經緯線”不斷確立,界定著這個時代的公序良俗。恰如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在《2016年中國互聯網輿情分析報告》中所指出的,網絡平台對公共生活的影響需要依法制約。

  顯然,公共輿論的判斷力不能被新產品、新平台牽著鼻子走,而公共治理的方向則應該尊重民意。這一年中,魏則西事件催生了“魏則西條款”,我們見証了國家工商總局第一次將“付費搜索廣告”定義為互聯網廣告﹔快播案網絡直播破除了“技術無罪”的迷思,“守護技術創新初心”的社會意識在深化﹔幾起侮辱英雄名譽案中,法庭一錘定音,英雄名譽權背后的言論是有邊界的﹔網上訂餐平台黑作坊入駐被接連曝光后,各方都在推動訂餐平台的職責從資質等形式審查向經營情況的實質審查過渡﹔面對公眾對電商刪除差評、泄露隱私的集體吐槽,電子商務法草案正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民意與法律的交響,構成了2016年互聯網公共生活的法治底色。

  不難發現,各大互聯網平台承載輿情喜怒哀樂,也難免偶有失控、稍顯混亂。個人固然不能免責,但平台也無法靠怪罪公眾無“方向感”而脫責。僅從支付寶“圈子”上線引發的爭議看,經過20多年鍛煉的中國網民,雖或多或少還在抱怨互聯網規矩束身,但正是他們,不自覺地熟練掌握規則的邏輯,呼喚規則的治理,叩問技術的倫理,對照法律看問題,面向監管找答案,讓行為越界的互聯網巨頭屢陷“危機”。從這個角度看,各大平台與其說是在應對監管者,不如說是在應對它們的“上帝”,是在回應時代的新要求。

  輿情背后是“事情”,輿情對公共生活的關注,必然會從互聯網平台延伸到現實平台。無論關注魏則西,還是醫患關系,又或者是個人信息泄露,公眾的問題是技術之外的生命權、安全權、隱私權,是現實生活場景中的普遍正義,這就需要治理的邏輯向生活更廣闊的腹地延伸。

  同樣是關注熱點,這幾年來的一個變化是:公共事件日益變成法治事件,輿情對熱點問題的關注中,情緒的表達、信息的搜集之外,法治的思考、制度的訴求有了更重的分量。這樣的趨勢,體現在對毒跑道事件的持續關注中,也出現在對山東疫苗案的拷問中,體現在對聶樹斌案的熱議中,也彰顯在對電信詐騙案法治出路的求索中。那些不斷深入的觀點、表達,聚焦成有建設性的“光束”,對接著公共治理最前沿的議程,倒逼出更深領域的法治進程,照亮了公共生活的更多角落。

  回頭看, 2016年網絡公共生活中一個有影響力的收尾,或許是羅爾事件。從故事的開始看,它只是現實生活中眾多募捐的一個﹔從故事的發展看,它演變成新媒體時代關於個人行為邊界的激辯﹔而從故事的結尾看,它又趨向於這樣一種共識:公共生活不應以網絡技術為壁障,而要有更清晰成熟的規則實現自定義,去安放善心,去實現善治,抵達“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22日 05 版)

(責編:黃瑾、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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