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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每日電訊:“買書加分”讓教師斯文掃地

王石川

2016年12月21日09:37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原標題:“買書加分”讓教師斯文掃地

據《成都商報》報道,四川宜賓學院主講申論的老師郭五林,前不久在群裡發布通知,稱凡購買其編寫的申論教材的同學,每買一本書期末考試時加平時成績5分,每人最多可以加20分,也就是買4本書。此舉引發部分學生質疑和不滿。12月18日,郭五林回應記者稱,目前該加分決定已取消。宜賓學院官方表態已展開調查。

盡管該決定已取消,但郭五林的做法明顯不妥。2014年7月,教育部門曾出台規定,嚴禁教師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可見,不管是推銷自己的書籍還是推銷他人的書籍,都在被禁之列。身為從業多年的大學老師,郭五林不可能不知道相關禁令。

有句話說得好,“你若盛開,清風自來。”如果圖書品質高,對學生有用處且有吸引力,即便不推銷,學生自會購買。非要強賣,不買就加不了分,這種威逼利誘,缺乏為人師表的氣度與尊嚴,倒給人一種嗜利商人之嫌。

從報道可知,郭五林是宜賓學院文學與新聞學院的年輕教授,是研究申論多年的專家,在公務員考試輔導業界很有名氣。既然如此,更不該強制學生買書。如果真是名師,難道還不能自信到學生主動購買?再說,一個班能有多少學生,多買幾十本書能賺多少錢?因為強制賣書而失去了學生的信任,被學生恥笑,甚至舉報,可謂因小失大。

由此,筆者想到了著名作家鄭淵潔的故事。兩年多前,鄭淵潔發布置頂微博,炮轟一些兒童文學作家進校講課有黑幕:“開學頭三個月,是作家打著講課幌子進小學賣書的高峰期。作家進校賣書違反《義務教育法》第25條。請教育部明察。”

其背景是,鄭淵潔曾被一些出版社拉到學校不明不白地簽名售書。“一開始我不知情,出版社隻說讓我去學校裡給孩子講課。作為童話作家來講,我認為是對他們有好處的。但是后來我發現每次講完課,后面書就跟著來了,當場簽名售書,很多孩子排著隊,頂著太陽或冒著雨,小手裡攥著錢,我心裡很不好受。”自此,鄭淵潔再也不干這事了,盡管此舉可擴大知名度,也可擴大圖書銷售量。《義務教育法》第25條,明確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義務教育如此,大學也是如此,2014年10月,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入推進高等學校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意見》,嚴肅查處利用職務插手教材教輔選用的問題。

不向學生賣書並不難,老師稍有自重即可。如果老師確實覺得自己寫的書不錯,對學生學習有巨大幫助,可向學生推薦,但不能強制要求學生購買。筆者讀大學時,也有老師向學生薦書,將自己嘔心瀝血寫的專著推薦給學生,但從沒有強制要求學生買,更沒有與學分挂鉤,事實上也有學生自願購買,盡管為數不多。這足以說明,這些老師有底線,而學生也沒有故意迎合老師,不管喜不喜歡、需不需要都買了。

大學老師都是有文化的人,也應該成為知止的明白人。現在的大學生都有獨立意識,強迫他們買書隻會事與願違、弄巧成拙。那些熱衷於賣書給學生的老師,不妨多一些自信,也多一些自律。

(責編:黃瑾、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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