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人可
2016年12月16日09:10 來源:光明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意見》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解決中國目前存在的復雜水問題以及維護河湖健康的舉措,是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國家水安全的制度性創新。河長制是進一步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落實屬地責任,健全長效機制的具體措施。
水利部部長為此撰文,以相關數字顯示了河長制中河長的責任之重:中國江河湖泊眾多、水系發達,流域面積50平方公裡以上河流共45203條,總長度達150.85萬公裡﹔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裡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個,湖泊水面總面積7.8萬平方公裡。
這樣的自然環境稟賦,是這塊古老的土地養育了如此眾多人口的自然根據。河湖管理保護之所以重要,就在於作為一種自然環境稟賦,河湖並非大自然賞賜給這塊土地上的一代人、兩代人或幾代人的,而是世世代代生存於此的人們的基本生存條件,是建基於其上的國家和社會可持續存在和發展的剛性基礎。這也意味著,這塊土地上的每一代人留下的河湖資源,都應該處於足以保証其后的世代子孫可持續生存和發展的“適用”狀況。
但是,最近幾十年,中國河湖水體的狀況已經惡化到威脅人們可持續生存和發展的程度。2015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據分布在全國的967個地表水國控斷面(點位)水質監測結果,中國河湖的Ⅳ類—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分別佔26.7%和8.8%﹔62個重點湖泊(水庫)中,Ⅳ類—Ⅴ類和劣Ⅴ類分別佔22.58%和8.1%,以致“牛奶河”“醬油河”“油畫河”成了眾多河湖的代名詞。中國“存量”河湖的現狀,不僅不能滿足代際公平的起碼要求,也直接威脅當下人們的生存。
最近幾年,水危機頻頻出現在歷史上湖清水秀、魚肥米香的地方。人們開始正視和認識河湖管理保護的現狀。從治理淮河污染開始,各級政府在水治理上逐漸加大力度,提升河湖管理保護水平。從實際效果看,河湖管理保護水平還有太大的提升空間。近些年,許多地方的河湖環境持續惡化,更說明河湖管理保護存在許多制度上的梗阻。
河長制的實行,實際上是把河湖管理保護綁定在政府主要官員的政績之上,以行政的力量著力推進河湖管理保護,把河湖管理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調和、平衡的責任,加在以往大體上隻負責經濟發展而較少考慮河湖管理保護的政府官員身上。
根據相關部署,到2020年,中國7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的比例要達到70%以上,長三角、珠三角力爭消除劣Ⅴ類水體,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這個目標能否實現,是對河長制的一個檢驗。從媒體報道來看,在已經實行河長制的地方,水環境已在改善。更關鍵的還在於,河長制讓官員政績考核的重心發生了變化,河湖管理保護的壓力成為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契機。
河長制的實行,可以改變以往多頭治水、效果不彰的局面,將各級政府對河湖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定要求落實到具體行政負責人,形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責任鏈條,由此把《環境保護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的規定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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