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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之幸莫成群眾之痛

楊文明

2016年12月01日08: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那麼多人保護野生象,誰來保護我們人?”近日在雲南採訪野生亞洲象保護事宜,多位民眾向筆者提出這樣的反問。據統計,因亞洲象“肇事”,1991—2014年,僅西雙版納州就有44人死亡、27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0萬元。野象歸來,如何給當地民眾減少麻煩?這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野生動物越來越多,當然是綠色發展之幸,但不能成為當地群眾之痛。可現實中,不僅雲南深受野生動物“肇事”之困,從秦嶺羚牛傷人,到東北虎吃牲畜,隨著瀕危野生動物種群數量的恢復,人獸沖突在一些地方屢屢出現。野獸歸來,很多時候並非只是“到此一游”,因此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尤需得到格外保護。

  雖然野生動物致人死亡多屬於意外,但長此以往,難免會使人產生恐懼感和厭惡感。尤其是個別動物,有主動攻擊人的天性,更應受到重點“關照”和妥善處置。有專家指出,“不保護好人或者不保護好大象,都會出大事兒。”對群眾的財產、生命安全保護力度如果不能同時加大,不僅不利於野生動物的持續保護,也會給當地社會的長治久安埋下隱患。

  人的安全,離不開科研和科普的支持。前者能盡量減少人獸相遇,后者則有助於相遇后的科學應對。研究顯示,野象有晝伏夜出習慣,據此,普洱市江城縣整董鎮周五下午提前放“象假”,有效避免了人象相遇﹔通過增加觀察哨和預警人員,告訴民眾遭遇野象后如何處置,該鎮近兩年未出現人員死亡。然而,目前除了大熊貓等少數“旗艦物種”,我國大多數瀕危野生動物的科研還遠遠不夠。同樣以亞洲象為例,有的地區投入上百萬元建設的食源基地,野象在兩年內卻隻光顧了兩次。如何讓保護野生動物的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值得動物保護部門深思。

  避免人恨“獸”,同樣離不開合理補償,隻有捋順利益關系,才能減少大家對保護野生動物的怨言。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但沒有明確負責補償的是哪一級政府。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國家級保護動物“闖禍”,卻往往由最基層政府負責補償。保護經費本來就依靠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勉強維持,責任變重了,相應的配套資金、政策卻沒跟上,補償就成了件“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改變這樣的局面,離不開頂層設計的精准發力﹔千呼萬喚的生態補償,不妨對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制度調整。

  破解野生動物保護“甜蜜的煩惱”,需要在現實中尋找平衡之道﹔無論採取哪種管理辦法,關鍵在於讓各方都能找到合理且合適的生存、生產與生活方式。不管是通過制度性的生態補償,還是發展生態旅游,都應該讓保護區群眾共享生態保護的發展成果。隻有在保護理念、行動上實現從“生態好”到“生態好、收入好、安全好”的轉變,才能真正調動他們參與保護的積極性,為人與動物營造更加和諧的相處空間。


  《 人民日報 》( 2016年12月01日 05 版)

(責編:楊麗娜、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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