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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論:產權保護是長治久安的基石

薛 軍

2016年11月30日08:1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充分尊重和保護各種形態的合法財產權利,將成為中國各級政府公權力運行的基本要求和不得逾越的底線

  

  日前公布的《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是中央為了回應當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而發布的一項綱領性文件。《意見》的貫徹落實,必將對中國社會的穩定、健康發展起到重要保障作用,奠定中國社會長治久安的基石。

  保障公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是政府的基本職能。《意見》的發布,相當於中央做出的一個庄嚴承諾:充分尊重和保護各種形態的合法財產權利,將成為中國各級政府公權力運行的基本要求和不得逾越的底線﹔產權保護的原則將在中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各個環節,得到全面的貫徹落實。

  全面依法治國牽涉到方方面面,問題林林總總,重點究竟在哪裡?哪個問題才是中國法治建設真正的突破口?《意見》對此給出了明確回答:完善產權保護。這是一個務實且明智的選擇,符合歷史發展的潮流。國際上通常認為,衡量一個國家法治的發展水平,主要看這個國家對產權提供了何種水准的保護。如果一個國家,頻繁出現政府官員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的現象,政府經常性地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不遵守自己做出的允諾,不認真履行自己作為一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契約,那麼這個國家事實上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從長遠來看,這個國家的社會經濟也不可能獲得持續、健康的發展。

  中國當下的現實狀況,無時無刻不在印証著加強和完善產權保護的必要性與緊迫性。如果不能給予所有的市場主體以平等的產權保護,就很難說建成了一個真正的、統一的、具有競爭性的市場機制。而一旦缺乏真正的市場機制,那麼基於市場公平競爭所實現的優勝劣汰、產業轉型升級、優化資源配置的效率等各種政策目標,都不可能得到實現。如果對於私人產權,特別是企業和個人從事創造性的研發活動所獲取的知識產權,不能給予充分保障,不能讓權利人獲取其智力成果所帶來的收益,那麼知識產權制度所要實現的“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的目標就注定會落空,我們就不可避免地要處於國際產業鏈分工的低端和下游。如果企業家在與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無法放心地相信公職人員會認真地對待政府所簽訂的合同,那麼點燃民間資本的投資熱情,就基本上是一廂情願。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已經越發成為中國當下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權保護不力,正在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制約因素和真正的短板。如果這一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還會導致人才、資本“用腳投票”,大規模外流到具有較高保護水准的其他國家和地區。如果缺乏信任與信心,那麼在中國所進行的各種經營活動都不可避免地趨於短期化、劣質化和不負責任,這是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局面。

  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信心和動力,需要誠心正意地去落實《意見》提出的各項要求,提高產權保護水准,改善目前在產權保護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既然我們已經認識到問題的關鍵之所在,而且已經拿出了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那麼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認真落實。

  (作者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6年11月30日 05 版)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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