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樂峰
2016年11月30日08:14 來源:光明日報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向“土地存量”要“發展增量”已成為破解當前土地資源利用管理困局的不二選擇。
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意見著力改變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主要由政府主導的現狀,鼓勵土地權利人和社會資本自主、參與開發,調動各方參與改造開發的積極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發展迅速,城鎮用地結構布局不斷優化,土地利用效率不斷提升。但在一些地方,由於諸多因素,城鎮“攤餅式”擴張與存量土地低效利用狀況並存。一方面,城鎮快速擴張佔用大量耕地良田,土地開發強度過高,與資源環境承載力不相適應,以犧牲農用地為代價的城鎮化模式已難以為繼。另一方面,城鎮內部存在大量低效用地,盤活利用潛力巨大,這集中表現在:布局散亂,容積率低、建筑密度低、投入產出率低﹔產業用地配置不合理,大量工業用地集中在黃金地段,有的還是淘汰類或禁止類產業﹔舊城鎮、舊村庄、舊廠房建筑危舊、設施落后、環境臟亂,群眾意見大﹔存在閑置浪費現象,個別地區甚至出現空城、鬼城。
土地是城市發展的基礎和命脈,但在十八億畝耕地紅線的硬性約束下,原來單純依賴土地增量進行城市發展的模式已經難以為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向“土地存量”要“發展增量”已成為破解當前土地資源利用管理困局的不二選擇。
低效用地再開發是適應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以廣東省為例,全省已完成的改造項目中,產業結構調整接近70%,一大批規模小、效益差、能耗大的企業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優質項目或“互聯網+”、健康醫療等新產業、新業態所替代。
低效用地再開發還是統籌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的必然選擇。破解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的矛盾,關鍵在於高效節約利用資源。據廣東省調查統計,該省城鎮低效用地370多萬畝,改造后可節約土地超過100萬畝,相當於全省4年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低效用地再開發過程中,政府不能簡單地退出,而是有所為,有所不為。要致力於建立健全平等協商機制,充分尊重土地權利人的意願,提高改造開發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還要明確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目標導向。我國城市面臨交通難、排水難、入學難、養老難等錯綜復雜的“城市病”,在這一輪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過程中,需要優先償還公共設施和民生項目欠賬,同時更好地保護文化遺產,以此提升城市的承載能力,優化城市結構,完善城市功能,延續城市文脈。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盤活利用存量土地過程中,由於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造成了新的資源浪費和閑置。存量土地也是寶貴的資源,不能因為不佔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就對其放任不管。“顧增量失存量”,這不是我們所追求的節約集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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