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
2016年11月25日09:20 來源:光明日報
近日,河南汝南縣委宣傳部的一則通報引起輿論關注:該縣食藥監局局長雷明奎在工作日午間聚餐時因飲酒過量死亡,參與聚餐的另外5名官員和兩名司機均受到處分,其中3名官員被撤職。
公務人員工作日違規飲酒的事件,不時見諸報端。什麼時候不能喝,喝了會有什麼結果,每一項都是清楚的、可預期的,但就是有人“管不住嘴”。
公務人員自己管不住嘴,那負責管住嘴的“禁酒令”呢?這是事發后,輿論的普遍追問。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反復強調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狠剎“四風”,嚴查公款接待、大吃大喝。2013年,中辦國辦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隨后多省份相繼出台了升級版“禁酒令”。2014年6月,河南省駐馬店市政府下發了《嚴禁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日午間飲酒的暫行規定》,不僅用“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午間飲酒”堵死了任何討價還價的后門,而且對所禁之酒作出明確界定,瞄准的就是那些企圖渾水摸魚、蒙混過關者。
可是,正風肅紀的大氣候和明文規定的“緊箍咒”,並未能對部分頂風違紀者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今年6月,中央巡視組在對安徽省“回頭看”中,嚴厲批評該省“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並建議“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巡視組嚴詞的“弦外之音”和以儆效尤的意圖並不深奧,相信這些官員不是聽不懂,而是壓根就不以為意。
這種不以為意,是漠視規則的權力邏輯的延續,是罔顧黨紀的沉疴作風樹倒根在的明証。從另一個角度講,又何嘗不是對當地寬鬆執紀的諷刺?“管不住嘴”,往深裡究,是因為“管不住心”,沒繃緊思想的弦,再往深裡究,則是因為“管不住權”,沒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酒桌文化不就是畸形的權力文化嗎?推杯換盞間,所謂的交情之下,有多少彼此心照不宣的利益交換或共謀呢?
每一次同類事件的出現,都是對政府公信力的損害。“禁酒令”禁而不止,說明在制止黨政機關及官員享樂奢靡的問題上,以往隻在表態上做文章、隻在形式上謀改進、隻在檢查時有收斂的做法是無效甚至“有毒”的。這就需要強化對公務員隊伍的監督和管理,盡早把“禁酒令”等上升為真正的制度化、常態化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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