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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交警爭開罰單撕開了罰款經濟的遮羞布

張鬆超

2016年11月15日07:5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交警爭開罰單撕開了罰款經濟的遮羞布

  漫畫:徐簡

  交警爭開罰單,顯然不能隻對涉事交警停職了事,更應該深究的是該行為背后的根源,向當地交管部門的“罰款經濟”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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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網上熱傳一段河南南陽兩名交警搶開罰單的視頻。在視頻中,年輕警員稱,“你開你的(罰單),我開我的,誰能攔住(違章車輛)是誰的本事,誰也不影響誰,都把任務完成了。”該警員還稱,因被領導所逼,如果開不來罰單回去則要挨罵。目前,涉事的兩名警員已被停職,並被責令作出深刻檢查。(中國新聞網11月13日)

  為何要讓涉事警員停職呢?當地警方的通報中是這麼說的:“當事警員行為失當,言語粗俗,表述有誤,引起了群眾的誤解,影響了警隊形象。”這難免讓人產生這樣一種理解:兩名警員爭開罰單並無不妥,錯就錯在他們表現太粗俗,尤其是經過互聯網平台的傳播,影響了警隊的形象。說實話,在我看來,這樣的回應和處罰還沒有抓住問題的實質。

  假如該視頻沒有經過互聯網的擴散,涉事警員還會被停職處罰嗎?這則視頻引起公眾不滿的原因到底是什麼?不得不說,該視頻之所以能夠形成輿論效應,不僅在於涉事警員言語的粗俗,核心問題在於交警“爭”開罰單。正是赤裸裸的“罰款經濟”才讓人憤怒。

  從報道中可以看出,兩名警員之所以爭著開罰單,乃是被領導所逼,一句“如果開不來罰單回去則要挨罵”,真可謂是撕開了當地交管部門“罰款經濟”的遮羞布。

  盡管不少地區的“罰款經濟”一再被曝光,一再被批評,《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准。”可即便如此,當地仍然置法律法規於不顧,明知違規,故意為之,被曝光后還認識不清核心問題所在,著急通過停職涉事警員來平息輿論,真是何其荒謬!

  爭開罰單,說明當地交管部門分工並不明確,以至於出現了執法范圍重疊的情形。其后果除了如視頻中所反映的問題,即最大程度地落實“罰款經濟”之外,在一些地方還可能出現互相推諉責任的情景。罰款一起罰,出事兩不管。

  交警爭開罰單,顯然不能隻對涉事交警停職了事,更應該深究的是該行為背后的根源,向當地交管部門的“罰款經濟”開刀。對此,一方面,需要嚴格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另一方面,則需要通過提高財政預算保障和科學的考核體系等手段,鏟除執法權異化的土壤,最終走出“執法經濟”的誤區。而執法者亦應該認識到,罰款向來都不是目的,而是一種維護規則和秩序手段,搞權力變現必然為法治社會所不容。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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