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鴻
2016年11月09日14:16 來源:法制日報
隻有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受約束的權力,既會滋生腐敗,也會戕害良性的政治生態,敗壞社會風氣。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公報強調,必須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則是進一步細化落實了會議的要求。
作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我們黨不論從性質、宗旨還是歷史使命來看,都必須始終明白權力來源於人民,也必須服務於人民。正是憑借著為人民服務的執著追求和加強制約的自我完善,我們取得了革命和建設舉世矚目的成就。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著復雜的社會形勢以及觀念上的沖擊和物質的誘惑,一些黨員干部沒有經得起考驗,世界觀變質,權力觀異化,人生觀扭曲,一步一步陷入腐敗的泥沼,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嚴懲。
進一步加強權力制約不僅是“打老虎”“抓蒼蠅”等反腐敗的需要,而且更是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必然要求。政治生態是黨風、政風、社會風氣的綜合反映,影響著黨員干部的價值取向和為政行為。政治生態好,人心就順、正氣就足﹔政治生態不好,就會人心渙散、弊病叢生,因此,加強權力制約,規范權力行使,營造良好政治生態,關系人心向背,關系事業興衰。從這個意義上看,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從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角度進一步加強了對權力的全面制約,意義深遠。
首先,全會進一步完善了黨內法律法規。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深入分析新形勢下黨的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直面當前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突出問題,聚焦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實現了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至此,形成了由《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共同構成的一整套體系。
其次,全會更加注重發揮黨內監督作用。嚴明黨的紀律是高懸於黨內干部頭上的“緊箍咒”,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隻有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就此來說,全會強調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把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作為重點。同時,在范圍上,既有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又有黨委(黨組)的監督,更有紀委和普通黨員的監督。此外,制度建設上有很多針對性、可操作性都很強的創新,如要建立完善黨內談話制度、巡視制度、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等等。這些內容總結了黨在加強自身建設方面的經驗和教訓,也繼承了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度規定。
最后,全會進一步強調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要相結合。要求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証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此外,還規范了黨組織和國家機關在監督工作中如何進行工作銜接等具體內容。這不僅增加了監督的實效性,更有利於充分發揮各種監督的合力,有效規范權力運行。
沒有不受約束的權力,這是治國理政的公理,更是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開啟全面從嚴治黨新篇章的號角。廣大黨員和領導干部不僅要深入學習會議精神,而且更要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繼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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