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
2016年11月08日14:1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環評“未批先建”現象的發生,主要與利益集團的游說能力以及當地有關部門的經濟發展沖動有很大關系,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利益集團的阻礙。(11月8日 中國網)
在環保部近日印發的《關於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各省級環保部門要加大“未批先建”項目清理工作的力度,定期開展督查檢查,確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在大眾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的今天,對所有的項目進行環評既是順應民心的事,也是依法辦事的體現。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曹明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曾經說:“環境影響評價屬於立法性的體現,環境保護以立法為主的原則,通過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把那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或者不良影響的項目通過環評程序把關,沒有經過評定的項目,就無法評估它所造成的影響,沒有參考數據。”從這可以看到環評的重要性。
然而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並不是真重視,或者只是選擇性重視,一旦當環境保護和地方經濟發展發生沖突,不少政府長官往往為了自己的政績,大多以發展經濟為借口,讓環評為經濟發展讓路,為大項目讓路,甚至一些項目在地方政府的縱容下,“未批先建”“擅自變更”“未驗先投”的違法情況時有發生,這給環境保護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特別是一些建設項目本身就是由地方政府“一把手”領導主抓甚至被列為地方領導“一號項目”,所以此類項目包括環評審批在內的相關手續往往在“超常規、跨越式發展”的口號下,或在地方政府領導的現場辦公會上“特事特辦”了。地方政府要求項目“未批先建”,對項目的發展一路綠燈,作為政府下面的環保部門,還能夠說什麼?要麼是睜隻眼閉隻眼,要麼是按照領導的意圖,降低要求,幫助項目通過環評,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受傷害的都是環境,是大眾的健康。
由此看來,要遏制環評“未批先建”情況發生,一方面要強化環保部門的執法力度,讓環保部門的腰杆立起來,敢於對違法項目亮劍,另一方面也要給地方政府套上環境保護的“緊箍咒”,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從而把環評擺在真正重要的地位,這對推動環評“未批先建”項目的處理,肯定是大有益處的。
環評重要性顯而易見,讓每一個項目都接受環評,讓環評真正成為環境的“保護傘”,地方政府應該旗幟鮮明地支持環評工作,建設部門、土地規劃審批部門等也應該和環保部門多配合,從而從根本上杜絕“未批先建”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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