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2016年11月01日09:05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因認為0.5%的水費逾期違約金過高,江蘇省消費者協會一紙訴狀,將南京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這是全國首例針對消費領域壟斷類企業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目前,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10月31日《中國青年報》)
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地方消協變成了新聞主角。前不久,中消協就手機退貨事宜向三星公司提出八項要求,這一硬氣之舉,受到網友怒贊﹔此前,浙江省消保委以上海鐵路局強制實名制購票乘車后,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另行購票損害消費者權益為由提起訴訟。如今,江蘇出現全國首例針對消費領域壟斷類企業提起的公益訴訟,顯然頗受關注。
江蘇消協的底氣在於,南京水務集團的違約金收取確不合理。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函件所稱,城市供水企業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利息的標准計量逾期付款違約金。而南京水務集團所定的標准卻是,按每日應繳水費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這遠超利息標准。其實,即便違約金標准為0.5%或更低,隻要未與消費者協商便自行設置格式條款,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就不合理也不合法。
在對簿公堂之前,江蘇消協已與南京水務集團有過多次溝通,但南京水務集團並無調整違約金的意願,這是它被告上法庭的原因。江蘇消協所提起的訴訟,勝敗未卜,是不是走向和解也不可知,但這一行為本身就值得叫好。
中消協曾說過,消協要做消費者貼心的“娘家人”,各級消協有責任為消費者撐腰。該強硬時不疲軟,該發聲時不失語,該出手時不袖手旁觀,對國外企業和國內企業不搞雙重標准,消協才能贏得尊重,消費者才能將其視為“娘家人”。
具體到此次訴訟,消協面對的強勢“對手”,也是消費者一向頭疼的“對手”。有律師坦言,“作為消費者協會,有必要代表廣大消費者,對一些由壟斷企業或強勢企業設立的格式性合同中,明顯過高或者不是公允約定的條款,要求其進行一些合理性的調整。”在強悍的壟斷企業面前,單個的消費者往往沒有足夠精力和財力,也沒有專業的團隊力量,這是一些壟斷企業有恃無恐的一大主因。
誠如報道所提到的背景,城市供水、供電、供氣既是公用事業,也是壟斷行業。作為公用事業,本應具有公益屬性﹔而作為壟斷行業,又存在各種“霸王條款”。普通消費者面對公用事業中的“霸王條款”,幾乎無力反抗,而且沒辦法“用腳投票”。這個時候,消協挺身而出,就凸顯了深刻意義。
至於該案能不能像一些業內人士所稱的,成為破除壟斷行業“霸王條款”的公益訴訟樣本,目前尚無法得出確切結論。但可確定的是,隻要越來越多的消協勇敢站出來,壟斷行業的“霸王條款”就會越來越少﹔隻要消費者迸發出強勁的維權精神,自身權益就會獲得更好的呵護。
有為才有位,各級消協的每次努力都是有價值的。即便單次行動未能成為制度性范本,積極作為本身也值得鼓掌。無論消協還是監管部門,唯有多主動刷存在感,我們才能擁有安心而公平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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