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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長期“借”奧迪的廳官不妨點名道姓

江文

2016年11月01日15:1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廳級干部向私營企業主借高檔車,一借就是好幾年,費用還不用自己掏﹔不僅自己“借”,還給兒子“借”。昨日,湖北省紀委官網“每周一案”欄目披露,省直某廳局巡視員黃某某長期借用企業老板高檔車,經查還有其他嚴重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10月31日 北青網)

廳級干部黃某某,不但自己長期“借”用企業老板高檔車,還給兒子“借”,更可惡的是在“借”用老板奧迪車時,所有的費用均由老板支付,這種做法肯定是嚴重違反了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紀律的,處罰這樣的干部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讓人百思不解的是媒體在報道這一事件的時候,卻是羞答答的,這個違規違紀的干部到底是什麼廳的哪一個干部,讀者還是一頭霧水。

中央八項規定自頒布以來,極大地凝聚了黨心民心。各級黨委對黨員干部的違規違紀行為,如果藏著掖著,或者公開信息也是猶抱琵琶半遮面,不僅不能贏得群眾信任,反而容易造成“內部處理內部化解”的印象。反之,不論官員職務高低,隻要違規違紀,就把這種行為晾晒在陽光下,才能形成更大的威懾力,才能震懾黨員干部,助力黨風廉政建設。

對違紀干部點名道姓通報,中紀委無疑是給大家帶了一個好頭,早在2013年8月,中央紀委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立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月報制度﹔同年11月,在60個中央和國家機關也建立了月報制度。2013年12月起,對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每月定期在網站匯總通報﹔2014年4月起,對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五一”“十一”等重要節點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匯總通報。這當中包括黑龍江省副省級干部付曉光,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波,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張劍飛等省部級違紀官員。

和以上這些被點名道姓的違紀官員相比,黃某某的級別就差得多了,但為何對違規違紀的省部級官員要點名道姓曝光,而對同樣是違規違紀的黃某某卻不點名道姓曝光,是黃某某的違紀比較輕嗎?這更是讓人生疑的。黃某某為自己和兒子長期“借”用老板奧迪車,讓老板支付費用可能比因私公款消費、違規接受公款宴請等嚴重的多吧,但為什麼職位更高、情節更輕的官員要點名道姓曝光,而職位更低、情節更重的官員卻不被點名道姓。

從近年來反腐倡廉的經驗來看,點名道姓通報,才是真正點中了違紀人員的“麻骨”和“七寸”,才對他們造成真正的震懾。以致有違紀官員說:“隻要不點名道姓地進行通報,給個什麼處分都行,咱丟不起這個人。”然而經過幾年實踐証明的好辦法,為什麼卻突然啞火,用某某代替,連所工作的城市都用字母J代替,這確實是讓人很費解的。

2014年2月28日,中央紀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明確指出:“公開曝光是堅持、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強化監督的制度創新,是黨務公開的實踐探索。要建立公開曝光常態化制度,發揮黨內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形成有力震懾、使之‘不敢’的氛圍。”在此,我們迫切希望相關部門對長期“借”奧迪的廳官不點名道姓情況進行說明。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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