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向“違章建筑”索要保護費的鄉干部違紀當嚴查

士心

2016年10月17日08:5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江蘇宿遷市某鄉一家早餐店,在門前臨時搭了一個玻璃結構的違建,遭到鄉政府組織人員強拆。這看似平常的違建執法事件,卻因一份錄音掀起波瀾。

10月16日媒體報道,早餐店老板提供的一份錄音材料顯示,強拆前一天,該鄉一位副書記到其家中,索要每年2萬元費用,並稱當地超市一年交他3萬元。被拒絕后,鄉裡沒有下發整改通知書令店主自行整改,第二天即派人強拆,直接用大錘將玻璃房砸碎。事后,當地紀委承認拆除違建沒有履行相關手續,但隻定性為街道管理“亂作為”。對那位副書記的“問責處理”,僅僅是“誡勉談話”了事。而對錄音所反映的問題,卻沒有任何下文。

依法拆除違建,這本身沒有什麼不妥。違法建設現象,是我國城鎮化過程中出現的社會治理難題。由於違建行為侵蝕公共資源和公共利益,有的還危害公共安全與綜合環境,不僅會破壞社會公平與法治,也會使守法群眾對政府管理能力產生質疑,因此必須嚴加治理。

然而這些年來,違法建設現象卻越治理越泛濫。這固然有執法體制機制不暢,有的地方政府囿於執法成本過高和涉及維穩,不願或不敢放手治理的因素,客觀上造成怠政懶政后果,往往出現“日常惰性”與“專項治理”交替的“抽風式治違”怪象。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執法者根據自身利益“選擇性執法”。有的借口執法難度大、會影響社會穩定,以罰款使違建變相“合法化”﹔更有甚者,大搞違建尋租,向違建者收取“保護費”,致使違建現象愈演愈烈。與此同時,對不交“保護費”者,則不依法按程序辦事,野蠻拆違,“殺雞儆猴”,表面看是嚴格執法,實際上卻造成了對法治環境和社會風氣的雙重敗壞,進而嚴重損害公平競爭環境,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這樣說並非危言聳聽,近些年已經查實的這類案件已屢見不鮮。比如2012年,廣東曝出數起執法人員受賄為違建“開綠燈”的案件。2013年海南省通報,海口市4個區有3個區的城管局長因受賄充當違建“保護傘”而落馬。2015年,就在上述宿遷市的近鄰、安徽宿州市,就查處了一起拆違隊收取300萬元“保護費”、讓違建隨便蓋的大案。

在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不被查處的每一起違建背后,都必然存在著“違規”“違紀”或“違法”。因為一般情況下,違建都需要一定規模的施工,都需要一定的建設周期,不難被發現。即使一時瞞過監管建好了,它也藏不了、躲不掉,可以說是擺在明面上的違法行為。隻要一視同仁,嚴格執法,避免“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軟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等不公平現象,一樁一樁認真治理,就很容易得到絕大多數社會公眾認可,對試圖違建者也是一種有效震懾。反之,如果在違建執法中,怠政懶政,坐等舉報,有的舉報了也不查,見難即退,專揀軟柿子捏,甚至視“保護費”的有無決定取舍,自然會令處罰者不服,令社會公眾齒冷,很難遏制違建滋生蔓延勢頭。

因此,要消除違建現象,首先要清除違建背后的“違規”“違紀”乃至“違法”行為。以宿遷市的違建執法事件為例,第一步,首先是要查處不按規定、不按程序“亂作為”問題。其次,是要認真查清有無錄音當中所揭露的收“保護費”問題,回應公眾疑問。如果錄音有假,就應處罰造假者,如果錄音為真,則應順藤摸瓜,查清違建執法背后的利益鏈條和運作情況,查清究竟哪些人在充當違建“保護傘”,再分別按責任大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尤其要注意的是,鄉干部索要擺不上台面的違建“保護費”,反映出當地執法存在運作不透明的問題,有“暗箱操作”的空間。這樣的情況下,極有可能滋生貪賄腐敗的犯罪行為。如果說要問責,前提是要由錄音材料入手,查清全部真相后,再認真進行處理。假如錄音材料反應的情況屬實,在依法查處這一案件的同時,更有必要對每起違建嚴格執法,並查出背后所可能暗含的腐敗現象,舉一反三,不讓違建成為擺在老百姓眼前的腐敗,以查辦違建領域案件、清除違建背后違紀違法現象為動力,讓違法建設慢慢絕跡,讓社會風氣逐漸好轉。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士心熱評”專欄:

(責編:黃策輿、謝磊)
相關專題
· 作者文集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