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鐘的
2016年10月14日08:10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扣車的處置方式,對違法者起不到絲毫約束作用,反正車不是他的。而法律因為扣車維持尊嚴了嗎?同樣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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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黃浦區一違停車、事故車受理處現場,幾十輛摩拜單車被鎖鏈鎖在停車場內。現場工作人員介紹,這批車是黃浦區交警近期扣押處置的違法車輛。因為一些摩拜單車使用者因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查處時,以各種借口拒絕繳納罰金。(《新聞晨報》10月13日)
摩拜單車剛問世時,輿論幾乎一片贊譽,它被認為有助於解決出行的“最后一公裡”難題。在大城市,不少上班族依賴地鐵出行,但是地鐵站點的密度畢竟有限,從地鐵出口到目的地的距離,僅靠步行仍需要很長時間。為解決這一問題,傳統方法是由政府牽頭設置公共自行車,但因為租用和歸還不便,國內公共自行車服務開展良好的城市並不多。
隨時隨地借還的摩拜單車突破了公共自行車的限制。相比爭議不斷的網約機動車,自行車所受到的法律限制顯然小得多,照理說是皆大歡喜的好事——政府能借助社會力量解決一直以來沒能很好解決的交通難題。但是,摩拜單車租用者違法后,拒不繳納罰金的行為,也讓單車的監管問題浮出水面。
按法律規定,自行車使用者違法,接受處理的應是使用者本人,車輛擁有者沒有直接責任。但是,因為押金不高,退還便利,租用人違法后很可能拒不接受處理,執法部門隻能扣押車輛。在這種情況下,倒霉的隻有出租自行車的公司了。如果租用人遲遲不接受處罰,管理部門也沒有依據把車還給公司,這些車就隻能長期被扣,最終生鏽、損壞,成為廢品。
對公司來說,這個損失可能是意料中的成本。在租用條款中,也提到了對違法違規用戶的處罰措施。即使這些措施對具體的租用人不構成懲戒效果,作為商業公司,既然這個生意要做下去,就得承擔必要的風險,自然也包括用戶違法的風險。我們可以看到,在互聯網應用的很多領域,用戶違法的成本最終是被提供服務的公司承擔了,甚至不乏有觀點認為提供平台和服務的公司有必要承擔某種監管責任。
但是,經濟層面沒有問題,並不意味著在法律層面沒有問題。違法者拒不接受處罰,不光是一筆經濟賬,更是一種執法困境。扣車的處置方式,對違法者起不到絲毫約束作用,反正車不是他的。而法律因為扣車維持尊嚴了嗎?同樣沒有。
從經濟角度出發,讓違法用戶得到制裁的最快辦法,就是設置更高的押金,以及延長押金歸還的期限。但是,這樣就會變相提高租車門檻,讓很多人不願意租車,最終破壞的是整個商業模式。而且,還會給人造成“有錢就能違法”的錯覺。更好的做法是做好用戶信用記錄,違法不接受處理,視為用戶信用缺失,讓其日后在各類活動中受限。
目前,對個人最具有約束力的就是人民銀行的信用記錄——信用卡逾期還款、貸款記錄、民事判決記錄都被納入這份信用記錄中。但是,這套信用系統仍然是較為封閉的,其主要使用者和信息來源只是銀行業。隻要不跟銀行打交道,不申請信用卡和貸款,很多人仍然感受不到維持個人信用的價值。對此,不光需要提高信用記錄的覆蓋面,也需要擴大對信用不良者的受限范圍。
互聯網經濟、共享經濟的特點是便利和相對廉價,用傳統思維開展管理和監督,有時非但解決不了實際問題,還會阻礙新的經濟形式的發展和推廣。對此,隻有創新管理辦法,推廣新的管理方式,比如以信用記錄而非罰款制裁違法者,才能避免管理導致“兩敗俱傷”,法律也因此能夠維持住基本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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