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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國提質需創新社會管理機制

郭俊奎

2016年10月13日14:5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0月12日電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日前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繼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新華社10月12日)

習近平“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確實讓人振奮,給人信心。平安,既是治國者的宏大理想,也是老百姓的朴素追求。沒有平安,兩個百年宏偉目標就無從談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也難以實現。可以說,平安中國,既是國家富強、民族復興的基石,更是社會和諧有序、百姓安居樂業的保障,也是對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重要貢獻。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人民群眾對平安工作的新要求與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緊密相連。平安不僅僅是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更應是衣食住行、生態環境、醫療社保、社會公正等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多領域、全方位的平安。因此,各級政法綜治部門應牢固樹立富民與安民共進的理念,自覺把群眾的平安需求作為努力方向,確保平安建設過程讓群眾參與、成效讓群眾評判、成果讓群眾共享,使平安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要創新社會治理機制。黨的十八大提出,要保証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開創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要把黨的這些主張貫徹落實到社會治理中,就必須堅持黨領導下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等多元主體在社會治理中的協同協作、互動互補、相輔相成作用,形成推動社會和諧發展、保障社會安定有序的合力。因此,我們要著眼新形勢,下大力創新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注重聯動融合、開放共治,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創新,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使全社會真正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新局面。

要健全利益保護機制。目前,社會矛盾大多屬於利益訴求。預防化解社會矛盾,關鍵是要堅持維權和維穩相統一,健全維護群眾利益的機制。因此,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必須健全利益表達、協調、保護機制。暢通群眾利益表達渠道,密切黨委和政府同群眾聯系、舒緩社會緊張關系﹔謀發展、搞建設,都要統籌好群眾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預防和減少因決策不當引發的社會矛盾﹔樹立把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圍繞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等民生問題,辦大事、辦實事,讓群眾得到實惠、看到希望。特別是要依法嚴厲打擊農村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企業改制等過程中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群眾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要構建長效治理機制。建設更高平安的中國,是一場持久戰。要全面深化平安中國建設,關鍵在於構建長效機制。因此,我們必須以更加自覺、更加主動的姿態投身於這場偉大的改革實踐,變堵為疏,變被動應付為主動引導,變人盯人為信息化管理,變突擊行動為建立長效機制,勇於破題,敢於攻堅,不斷開辟新局面。特別是要著眼“老百姓痛恨什麼犯罪,就嚴厲打擊什麼犯罪﹔老百姓反映什麼問題,就集中治理什麼問題”,確保我國全面形成“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新局面。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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