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林峰
2016年10月11日11:13 來源:解放日報
“身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一名黨員干部,本應帶頭遵紀守法,卻為一己私利,連續4年多纏訪鬧訪,蓄言誣告陷害他人……”前不久,福建省龍岩市紀委對原漳平市人大常委會黨員干部朱世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通報,並給予朱世民開除黨籍處分。
這一消息,大快人心。龍岩市紀委這種敢於運用黨紀黨規,向誣告者開刀的做法值得肯定。
在黨內政治生活中,我們不反對依據事實向上反映問題,也提倡實事求是、光明正大的實名舉報,但堅決反對無中生有、歪曲事實的誣告。誣告者往往是為了個人私利,拋棄道德規范,丟掉黨規黨紀,對別人進行栽贓陷害,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誣告是一種極為卑劣、極為卑鄙的行為,必須堅決反對,嚴厲懲處。
為什麼有人喜歡誣告,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這一招往往成本較低,見效較快,而且屢試不爽。
中國古代有位半瓶子醋的畫家,最擅長的就是畫鬼。若叫他畫上一幅山水或人物,他隻能端著筆做痛苦狀。他畫的鬼在當時被稱為一絕,即使是膽子很小的閨中少婦也會買一張鬼圖來欣賞。這位畫家希望他兒子也繼承衣缽,繼續畫鬼。但他的兒子不想畫,他對兒子說,你小子懂個屁,世界上最容易做的事就是無中生有,大家都沒有見過的東西最容易讓人著迷和相信。畫鬼一事,和誣告之情,異曲同工。
正因此,歷史上伍子胥被伯嚭誣陷,主父偃被公孫弘誣讒,蕭望之被石顯誣枉,劉文靜被裴寂誣蔑,寇准被王欽誣控,胡林翼被錢寶清誣賴……誣告者都是用盡歪曲的藝術,也都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東漢時,一名叫燕廣的布衣,還因為誣告之能事,被明帝封為“折奸侯”。可見誣告者的收獲也是頗豐的。隻不過他們的“收獲”,是靠出賣道義、抹殺公義換來的。
聯系到現實生活中,少數黨員干部為了快速獲利,也慣用誣告之法。有的看別人工作干得好,就心生嫉妒,採取捕風捉影、添油加醋的辦法進行誣告,讓優秀者遭受打擊而失去工作的勁頭﹔ 還有的看別人擋住自己的升遷之路,就憑空捏造、歪曲事實,混淆組織的視線,導致他人升遷之路被耽擱,自己借勢而上。如此行為,不僅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現象,還會造成“帶病提拔”問題,是對黨內關系的嚴重傷害,對政治生態的嚴重破壞。此風不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就難以形成,健康向上的從政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就難以營造。
誣告是違規違法行為,與良政善政格格不入。歷史上,所有的誣告者大多不得善終。很多誣告者都被醒悟的當政者懲處。而且,古代對誣告的法律規定相當嚴厲,誣告和殺傷人同為重罪。漢宣帝元康四年,朝廷下詔書規定,80歲以上犯有其他罪行,都可以不予處罰,唯獨誣告和殺傷人,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可見,誣告者最不能為世人所容忍。
在全面從嚴治黨的當下,我們更應該勇於向誣告者動刀亮劍。對那些誣告者,一經查實,就要依據黨規黨紀給予嚴懲,並為其建立“誣告清單”,讓其原形畢露、付出代價。同時,對於那些被誣告者,也要及時給予澄清,並以人性化和制度化的方式對其傷害給予彌補。如此,才能讓勤政廉政之人敢於干事、大膽干事、干出大事。
時下,正是換屆之時。各級黨組織要瞪大眼睛,嚴查誣告者,撐腰干淨擔當忠誠者,確保換屆過程和新班子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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