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28日08:56 來源:經濟日報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契合了我國當前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回應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關切。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原則規范執法、提升執法效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將使公平正義的陽光普照,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公安執法工作量大面廣,與老百姓生活緊密相關。作為公安機關近年常抓不懈的一項基礎性工程,執法規范化建設經過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安執法辦案更加文明規范,但仍存在一些問題,負面事件也時有發生,直接導致執法公信力受損、群眾滿意度下降。出台《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既是維護人民群眾權益的應有之義,也是重塑公安系統形象和聲譽的內在要求,是維護和確立公平正義的實際舉措,有助於公安機關加速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公安執法規范化,本質上是公平正義這個崇高價值目標在公安執法領域的確立和彰顯。我們的公安機關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安系統,從而也決定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為此,公安機關就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著力完善公安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構建完備的執法制度體系、規范的執法辦案體系、系統的執法管理體系、實戰的執法培訓體系、有力的執法保障體系,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行為標准化、執法管理系統化、執法流程信息化,保障執法質量和執法公信力不斷提高。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切實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實到公安執法活動的全過程,公安執法一定能夠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真心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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