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法制日報:中國在國際反腐領域取得主導權

張磊

2016年09月27日14:29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中國在國際反腐領域取得主導權

中加雙方在追贓和追逃國際合作方面取得的成績,是以中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的主導權和領導力日益凸顯為大背景的

在李克強總理訪問加拿大期間,中加兩國外長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加拿大關於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這是我國就追繳轉移到境外的犯罪所得同他國締結的第一項專門協定,是我國深化司法領域國際合作的重要舉措,也是中加雙方司法執法合作的一座裡程碑。

關於贓款贓物的查找、凍結、沒收和移交問題,中加於1994年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加拿大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第17條進行了規定:“一方可以根據請求,盡力確定因發生在另一方境內的犯罪而產生的贓款贓物是否在其境內……被請求方一旦發現前款所述贓款贓物,則應採取其法律所允許的措施對贓款贓物予以凍結、扣押或沒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被請求方可以根據請求方的請求將上述贓款贓物移交給請求方。”但這些規定過於原則,實踐中的可操作性不強。此次《中加關於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的協定》則對中加雙方返還和分享被追繳的犯罪所得提供了更為詳細、具體和具有操作性的依據。《協定》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分享和資產返還兩個方面,規定對於被轉移到他國的犯罪所得是應當返還抑或分享,要根據該犯罪所得是否能夠認定合法所有人而區別對待:如果一方(資產流入國)認定犯罪所得屬於另一方(資產流出國)或其境內的企業、個人合法所有,犯罪所得將依法返還給另一方。如果無法認定犯罪所得的合法所有人,一方沒收后可依法與另一方分享沒收資產,分享比例根據另一方提供的協助大小確定。除了對於分享和返還的對象進行明確規定外,《協定》還詳細規定了資產分享和返還的具體程序和途徑,這些規定為兩國在返還和分享犯罪所得方面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依據,對於提高資產流入國配合資產流出國開展追贓國際合作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除了追贓國際合作之外,中加之間在追逃國際合作方面也取得重要進展。據媒體報道,加拿大總理辦公室網站上的一份聯合公報顯示,加拿大已經同意與中國進行協商,簽署一份雙邊引渡條約。而此前,加拿大一直對此類條約持抵制態度。作為中國外逃人員的主要目的國之一,加拿大和中國之間迄今沒有簽訂雙邊引渡條約,這已經成為影響中加開展國際刑事司法合作的一個重要障礙。雖然根據加拿大1999年引渡法,國際公約也可以成為開展引渡合作的依據,但是中加之間至今尚沒有通過國際公約開展引渡合作的先例。近年來中加合作開展境外追逃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績,如成功追回廈門遠華案特大走私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賴昌星,特大挪用公款案犯罪分子高山,重大合同詐騙案犯罪分子曾漢林、鄧心志、崔自力等,都是通過非法移民遣返程序或者勸返程序追回,而並非引渡程序。隨著近年來中加雙方人員流動更加頻繁,交往更為密切,雙方開展引渡合作的願望更加迫切。在此背景之下,中加雙方在引渡談判上有了重大轉機,對於雙方國際刑事司法合作的開展來說,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據媒體稱,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雙方將就引渡條約進行深入討論,當前兩國不存在重大的政治和法律障礙,並且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礎。

中加雙方在追贓和追逃國際合作方面取得的成績,是以中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的主導權和領導力日益凸顯為大背景的。在2016年9月4日至5日於中國杭州舉行的G20峰會上,G20各國領導人一致批准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等重要反腐敗成果,著力構建“原則、機制和行動”三位一體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格局。《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致力於打造一個“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體系。而同年9月23日在北京師范大學成立的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則是第一個面向G20成員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的機構,此機構的成立不僅為G20成員國開展相關追逃追贓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提供了平台,而且將為G20國家境外追逃追贓工作的開展和反腐敗國際合作規則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上述一系列反腐敗成果的取得,體現了G20各成員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尤其是追逃追贓合作的共同願望,彰顯了中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的主導權和領導力。

《中加關於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的協定》的簽訂,是中加國際刑事司法合作的一個重要進展,完全符合兩國共同願望和共同利益。我們期待,以《協定》的簽訂為契機,中加能夠在《引渡條約》《移管被判刑人條約》等雙邊條約簽訂上盡快取得實質性進展,並以中加合作為范本,推動我國與其他外逃人員主要目的國(如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西方發達國)在類似協定、條約的談判和簽訂上取得突破,從而進一步完善我國司法執法對外合作體制,推動我國境外追逃追贓的全面開展。

(責編:程宏毅、楊麗娜)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