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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報:“最大的失敗”是紅顏

趙暢

2016年09月27日08:43    來源:解放日報

張家界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程丹峰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日前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所謂“利用影響力”,指的是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蘇榮的影響力,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程丹峰在懺悔時說了一句話:“蘇榮人生最大的失敗是娶了於麗芳”。

從媒體披露的情況看,蘇榮在江西省委書記任上時,省內一些官員向其行賄,很多是通過“於姐”。“於姐”收錢收物毫不避諱,蘇榮對此知情但不加阻止﹔一些官員還盯緊“於姐”的藝術愛好,向她贈送瓷器、書畫等“雅賄”﹔受賄后的“於姐”直接出面找江西的各級官員,插手城市建設、土地開發、礦產開發,甚至插手官員晉升……其實不只是女婿如此感慨,媒體上也早有“蘇榮禍起其妻於麗芳”之說。

“紅顏禍水”的話古已有之,於麗芳造的“禍”,是明擺著的。然而,曾經官至副國級、如今身陷囹圄的蘇榮,其“最大的失敗”真的只是“娶了於麗芳”嗎?聽起來,蘇榮似乎只是“於姐”的替罪羊,但事實顯然不是。

作為領導干部的蘇榮,管好家裡人,是黨紀黨規的基本要求,也是干部自身的廉潔底線。在廉潔的問題上,如果領導干部連自己的妻子和家人都管不住,豈能管好一個單位、一個地方?管不住家人,意味著的就是失職,甚至是放縱。而放縱的下場,就是跌落違法犯罪的深淵。

媒體報道說,“於姐”收錢收物毫不避諱,蘇榮“對此知情但不加阻止”。這裡至少透露出兩個信息:一是“於姐”能夠屢試不爽,很大程度上是依仗了丈夫手中的大權﹔二是丈夫並沒有被“蒙在鼓裡”,他完全知情,卻聽之任之。問題的關鍵恰恰就在這裡:以蘇榮的官位不會不知道黨紀國法意味著什麼,更不會不明白自己的妻子在做些什麼。但明知如此,卻不加制止,至少說明蘇榮是“怕老婆”的。

一個堂堂的省委書記何以“怕老婆”呢?原因或許有很多,但主要有三:一者,蘇榮自己本來就是一個貪者,自己不清不爽,又有什麼資格去管教妻子?二者,長期家風不正,導致妻子得寸進尺為所欲為﹔三者,曲解了夫妻之間感情的真正內涵,當丈夫的總以為平日顧家少,就對妻子的一切要求百依百順,以此作為一種彌補的方式。殊不知,蘇榮越是“怕老婆”,“於姐”就越會變本加厲。

或許,蘇榮曾經有過苦衷,可這不就是他自己以踐踏黨紀國法為代價給“慣”出來的嗎?不論從哪方面講,蘇榮都難辭其咎。

最近,網上盛傳著山西原省委書記胡富國的往事,其中講到他與妻子之間的深厚感情。早在上世紀50年代末,胡富國的夫人常根秀就沒了正式工作。后來,胡富國官越做越大,卻始終也沒給妻子安排工作。1990年春,《人民日報》在頭版刊發特寫的《副部長夫人燒鍋爐》,人們才知道時任能源部副部長胡富國,夫人竟在家屬院給澡堂燒鍋爐。胡富國曾告訴妻子:“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那是舊社會。咱不能搞封建社會那一套,如果自己都做不好,哪有資格去管別人?”妻子對此並不以為怪,報之以幾十年不變的理解和溫情。

胡富國何以能夠管住妻子?因為他做到了慎權,也因為他爭取到妻子的理解,贏得了妻子的支持。

無論什麼年代,親情關都是為官者必過的一道關。妻子兒女與自己朝夕相處,甚至患難與共,面對他們,人心總有柔軟的一面。但何時可以柔軟,何時必須堅硬,卻是對做人原則的更大考驗。對於家人的違規請托,有的領導干部總是“盛情難卻”。為何?說到底,還是該硬的地方成了軟肋。可一旦把這些當作“人性弱點的避風港”,結果很可能被拖下水去,蘇榮一家就是最好的例子。

領導干部過好親情關並不容易,但共產黨人的黨性原則,必然要求領導干部必須自覺擺正黨性與親情、原則與友情的關系。前車之鑒不計其數,如果在原則問題面前依舊什麼臉都敢給,什麼錢都敢收,什麼事都敢做,蘇榮的今天,何嘗不是其明天呢? 

(責編:常雪梅、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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