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網評精粹

嚴懲“圍獵”,板子要高高舉起重重落下

鄭端端

2016年09月14日15:3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不能將正常經濟往來和多年形成的正常友情往來、互助,等同於行賄﹔而且,我和他們一些人之間還有借款、房屋買賣,不應當認定我行賄……”海南瓊海碧海天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昌武在法庭上辯稱。9月9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楊昌武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行賄8名國家工作人員,並為兩名官員親屬支付旅游費用等,一審以行賄罪判處楊昌武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9月14日 法制日報)

不少落馬官員背后總離不開商人的“魅影”,一個隻有初中文化的楊昌武在看到城市開發建設的商機后,主動牽線搭橋,認識副市長朱雲彥等官員,通過小恩小惠“圍獵”官員,承攬工程建設項目。在7年間,他一共圍獵了8名國家工作人員,成為瓊海腐敗窩案中的“公共行賄人”。官員和商人“勾肩搭背”、稱兄道弟,如此“關系學”大行其道,官員與商人各取所需,各得所利。如此狼狽為奸,蠅營狗苟,貪污腐敗,嚴重損害健康的政治生態。

“貧賤鬧市無人問,富貴深山有遠親”,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朋友之間正常的“禮尚往來”,本無可厚非,但一旦夾雜私心雜念,權力被欲望“俘獲”,就無法“掙脫”,乖乖束手就擒,必然如奔騰的野馬,一發不可收拾。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為了籠絡官員,商人楊昌武機關算盡,廣布“誘餌”,不僅送錢送物,更巧設“溫柔”陷阱,代替官員親屬支付“醫療、住宿、機票、旅游費用”,看似悄無聲息的互助式“人情往來”,實則用心險惡,逃避追查。“人情往來不是行賄”更是他遮丑心態的真實寫照。

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法律會對行賄者網開一面。如本案,法院審理認為,楊昌武自願認罪,積極配合辦案機關工作,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得不說,行賄的危害不比受賄小,可以說,正是因為這些行賄者的“步步緊逼”才將官員推向了貪腐的深淵,受賄者也遭受了“滅頂之災”。可見,如果隻對行賄者施以軟弱無力的“化骨綿掌”從輕發落,這不僅給行賄者壯膽,也會讓他們更加有恃無恐。

其實,行賄受賄是一對“孿生兄弟”,“一個巴掌拍不響”,行賄者和受賄官員他們如同一條線上的“螞蚱”。如果對行賄者只是“溫柔一刀”“點到為止”,讓行賄“漁翁”逃脫罪責,不僅對跌落馬下的貪官有失公允,更影響人人心中的那杆公平“秤”。

中國刑法的基本原則是“罪刑法定”。事實上,行賄者就是受賄官員權力尋租利益鏈上的“源頭活水”,貪官當重罰,“圍獵者”也絕不能放過一馬。要從制度層面掃除受賄者“無恙”的庇護,在重拳懲治受賄的同時,對“圍獵”行賄者,懲處的板子必須要高高舉起重重落下,對受賄者和行賄者“各打五十大板”,打掉行賄與受賄這條毒藤上的兩個瓜,讓行賄“漁翁”難得利,確保一碗水端平,形成強大威懾,打破“賄賂共同體”,從根本上遏制賄賂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淨化社會風氣。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蒼蠅從不叮無縫的蛋,黨員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強化黨性修養,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縛,不為權所動,不為欲所惑,擰緊“總開關”,自覺強化守紀律講規矩的意識,學會拒絕,嚴守紅線,從一點一滴中自我完善,襟懷坦白、言行一致,知行合一,時刻繃緊廉政這根弦,筑牢自律防線,遠離“人情”陷阱。同時把各項制度完善起來,在執行上硬氣起來,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籠子,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態。

(責編:黃策輿、謝磊)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