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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決策當過好“法治關”

江全

2016年09月09日11:2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記者日前從河北省政府獲悉,《河北省縣級以上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省政府同意印發,該規定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全省縣級以上政府的重大行政決策,都必須通過合法性審查關。(9月7日 河北新聞網)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証、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提出,要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政府法制機構參與行政決策有助於提升決策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將合法性審查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體現了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維,重要規劃、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行政收費項目、重大公共建設項目,這些大事件或影響區域發展,或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必須通過合法性審查,防止因盲目決策侵害群眾利益,提高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決策的科學化水平。

“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証、出了事“拍屁股”走人,被稱為“三拍干部”,有的地方由於決策失誤造成“爛尾樓”、“爛尾路”,或者激化矛盾,造成群眾集體上訪﹔也有的地方因決策不科學,貽誤發展時機。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科學決策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因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的不良影響和損失難以估價,重大決策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以制度約束來保障權力正確行使。

“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增強法治意識,堅持依法辦事,是為官從政的基礎。重大決策必須通過合法性審查,還要保証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重大決策事項依法接受監督,促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讓干部在“玻璃房子”裡干事。“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重大決策必須通過合法性審查,就要對不履行程序、不依法辦事、造成不良影響的干部進行追責,防止不負責任決策,出了事拍屁股走人問題出現。

重大決策過好“法治關”,使決策更有“底氣”、更接“地氣”,經得起歷史、實踐和人民的檢驗。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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