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金亮
2016年08月16日09:22 來源:經濟日報
耕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最重要基礎,是農民生存發展的最寶貴資源。要切實保護耕地,不僅要靠行政手段,還必須從制度上堵住文件式執法的漏洞。抵住佔用耕地的原始誘惑,要從侵佔主體、承包農戶和土地本身三方面為變相縱容違法佔地戴上“緊箍咒”
最近有兩條關於耕地保護的新聞引人關注。一是某企業在耕地上違規種樹6年始終整改不了。6年前,當地國土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6年后,企業依然我行我素﹔另一個是“一元罰款”。有人非法佔用農地,當地8年來發出4道行政處罰書。當事人卻邊認罰邊繼續違法,佔地面積越來越大,原來當地罰款的標准是每平方米1元錢。
耕地是國家糧食安全的最重要基礎,是農民生存發展的最寶貴資源。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決不能有閃失。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明確指示,要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盡管中央三令五申,法律也作了條文規范,類似上面提到的執法囧事為何還時有發生?恐怕是利益在作祟。地方政府要發展經濟,城鎮建制面積要擴展,工業廠房車間要擴容,這些都離不開土地。現實中,一些地方沒有履行好保護耕地的責任,而是把耕地當成了其他用地的“唐僧肉”,把耕地佔補平衡變成了敷衍塞責,他們靠百般騰挪的建設用地指標大搞新區開發、園區建設,扮靚了政績卻留下難消的后患。
土地執法本應有最純粹的專業精神。一旦夾雜了曖昧的利益算計,就會變得畏首畏尾,導致對侵佔耕地現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根據相關規定,對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處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罰款。而執行每平方米1元錢的罰款標准,連“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都談不上,完全是給當事主體撓痒痒。這樣的懲罰如何能威懾違法行為呢。
“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要切實保護耕地,不僅要靠行政手段,還必須從制度上堵住文件式執法的漏洞。抵住佔用耕地的原始誘惑,要從侵佔主體、承包農戶和土地本身三方面為變相縱容違法佔地戴上“緊箍咒”。
毫不動搖地堅持土地用途管制。有人說,耕地保護的根本要靠農業效益的提高,保護耕地應讓種糧有賺頭。其實不然,農業尤其是種糧效益再努力也很難超過工業用地、住宅用地效益。同一塊地,種糧食的收益遠比不過“種”房子的。因此,既不能因為比較效益低而放棄農地農用,也不能指望靠提高農業產出來防御非法侵佔。農地農用沒有商量余地,違法必須受到嚴懲,要通過法律而不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意願來決定土地用途。
毫不猶豫地建立利益補償機制。耕保基金是成都市建立耕地保護利益補償機制的探索。當地每年給承包農戶直接發放耕保基金,基本農田每畝400元、一般耕地每畝300元。土地流轉后農戶可繼續享受,但必須繼續履行保護耕地義務。如果流轉者改變了土地用途或破壞了耕地,農戶就得不到耕保金。利益補償機制改變了過去單純由政府部門監管的做法,使保護耕地成為農民的自覺行為,亟待在全國制度化。
各地要毫不妥協地實施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是繼一般耕地、基本農田之后的更優質的耕地類型,指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農田。目前,106個重點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任務論証審核工作已完成。一旦最終劃定並配合衛星遙感監測,將給城市建設用地擴展戴上“緊箍咒”,也給耕地加了一道“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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