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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賣羊令”無異於竭澤而漁

高山

2016年08月09日16:5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鎮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內必須把羊賣掉,否則就要罰款”。7月11日,農民陳齊(化名)決定“豁出去了”,他要趕著羊,逃出蒲縣。(8月8日 中國青年報)

鎮裡一項鼓勵養殖業的政策,更多的人受到了鼓舞開始進行養殖,其中以養羊為數較多﹔然而又是鎮裡的一項“限期賣羊令”,讓多數養羊戶揮淚賤賣羊,鎮裡前后的政策變化,讓老百姓一下子從“天堂”奔向了“地獄”,說來說去,最受傷的還是這些老百姓,而鎮裡的“賣羊令”無異於“竭澤而漁”。

“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這種做法,看似短時間內收到了成效,實際上呢,根本不利於長足發展。鎮上的“限期賣羊令”雖然頂著“封山禁牧”的名義,但是這種做法的合理性是不是真的契合百姓實際呢,該好好聽聽他們的呼聲,而不該這麼一意孤行,用竭澤而漁的方式達到治理目的。

我們知道“封山禁牧”是為了對一地環境進行保護,更是為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封山禁牧”我想這是普通百姓都知道的,即使個別人不知道,對他們講清危害,講清這事關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想來更多人應該不會再去放牧了。而這麼一下子“堵死了”老百姓的活路,老百姓怎麼不逃,又怎麼不怨呢?

“限期賣羊令”暴露出鎮政府“竭澤而漁”的固化思維,實則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原因就在於鎮政府為了達到所謂的“治理目的”,而親手把這些養殖戶推向了“絕路”,看著那些羊被賤賣,老百姓心裡的“苦”隻能自己往心裡咽﹔看著剩下的小羊羔,一個個死去,更加深了鎮政府這種“賣羊令”的錯誤性質。

無論是“封山禁牧”,還是“限期賣羊令”,其實鎮政府應該把握好最基本的出發點,那就是“為了誰”,如果為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那麼“限期賣羊令”,就不該這麼頭腦一熱地執行,因為這種做法,沒有讓老百姓看到喜悅,而更多的是傷害與哭泣﹔如果只是為了完成任務,只是為了用一項“有力”的舉措達到“高枕無憂”的治理目的,那麼隻能暴露出鎮政府的亂作為、執政素養缺失和工作作風問題。

是山羊與綿羊的種類之爭,還是最終形成的“限期賣羊令”,鎮政府的執政問題,已經確確實實給老百姓帶來了傷害,一項禁令的“省事思維”要不得,竭澤而漁之舉更是害人害己,鎮政府的“賣羊令”該停下來了,堵死了百姓的活路就達到了治理目的嗎,不該這麼利令智昏,而需要疏的人性化舉措來進行引導性管理,這麼做豈不是更好些呀!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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