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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賬戶”順勢而建,也應因勢而撤

江  宇

2016年08月05日16:3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日前,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發布消息,決定自8月2日起,撤銷“中國共產黨貴州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廉政賬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於近日完成廉政賬戶撤銷工作,按規定將賬戶資金交同級財政。

“廉政賬戶”算不上什麼新鮮事兒,自從2000年初浙江省寧波市率先在全國開通“581”(諧音“我不要”)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專用賬戶以來,不少地方將其視為反腐倡廉的創新舉措,紛紛效仿建立“廉政賬戶”,目的在於給黨員干部提供一個將收受的“不便退回”“無法退回”的現金、有價証券等上交的綠色通道,以此促進黨員干部廉潔自律。

可正如成立之初公眾質疑的那樣,“廉政賬戶”在實際運行中,陷入“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尷尬境地,並沒有達到反腐預期之效。導致不少地方對“廉政賬戶”也是愛恨交加,撤了建、建了撤,反反復復,爭議纏身。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反腐敗斗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推進,“廉政賬戶”的弊端逐漸突顯,與前幾年“建—撤—建”循環反復的態度不同,當前各地撤銷“廉政賬戶”的態度愈加堅決。僅本月,四川、貴州兩省紀委監察廳先后發布“撤銷廉政賬戶”的公告。目前來看,在爭議已久的“廉政賬戶”存亡問題上,“撤銷”成了不可逆的趨勢。

“黨越是長期執政,拒腐防變的任務就越艱巨。”從反腐形勢上來分析,“廉政賬戶”設立初期,反腐敗斗爭還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對凡是有利於推進反腐倡廉的舉措都進行積極探索,“廉政賬戶”就是探索實踐下的產物,也發揮了積極作用,挽救了一些“瀕臨犯罪邊緣的黨員干部”。可在長期的反腐敗斗爭實踐中,黨在加強領導、嚴明紀律、落實責任、從嚴治黨等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關於反腐敗斗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頂層設計已然確立,且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態勢逐漸形成了“不想腐”“不敢腐”“不願腐”的新常態,諸如“廉政賬戶”這般需要邊探索邊完善的制度,顯然已經不合時宜。同時,隨著反腐形勢和任務發生了深刻變化,反腐敗斗爭已然進入破“堅冰”、啃“硬骨”的時期,而“廉政賬戶”制度卻管不住根本,也解決不了腐敗的深層次、隱蔽性問題,這與反腐敗的新實踐新要求不相適應,撤銷也就勢在必行。

制度好不好,效果說了算。從“廉政賬戶”的反腐效益來看,作用不甚明顯,且消極影響越來越大。一則,“廉政賬戶”的設立,本就沒有全國性的法律法規為其“保駕護航”,因而各地的“廉政賬戶”不可能做到適用法律統一,就容易讓違法亂紀者尋求到法外“除罪化”處理的漏洞,不利於“違法必究”法治原則的貫徹落實。二則,“廉政賬戶”的作用發揮,局限於真正兩袖清風的老實人身上,對貪官而言,“廉政賬戶”更容易成為規避罪責的“擋箭牌”。從部分官員的腐敗案例可知,由於“廉政賬戶”的存在,有的腐敗分子熱衷於在行將敗露之際往賬戶裡塞錢了事,制造一出“主動上繳”的“廉潔”表演,有的官員則利用賬戶“作秀”,每次受賄后“留下大頭上交小頭”,裝出一副“廉潔”面孔,給反腐敗工作造成一定的干擾。如此而言,“廉政賬戶”弊大於利,撤銷也無可厚非。

一言以蔽之。基於特定的時代背景和現實考量,“廉政賬戶”順勢而建,因勢而撤,不必大驚小怪。最為關鍵的是,反腐懲貪,永遠在路上﹔淨化生態,一刻不停歇。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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