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2016年07月28日08:29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查驗身份証時執法對象不配合怎麼辦?執法時受到阻礙如何處理?針對基層一線民警在執法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近日公安部舉辦全國公安機關規范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對全國百萬民警進行集中培訓。公安部首次通過視頻把一線實戰搬上屏幕,給全警上了一堂執法課。
從現實看,明確在警察執法時,民眾有拍照的權利,其實有著很強的現實針對性。一方面,隨著民眾法律意識、維權意識的增強,對警察執法過程拍照,已是執法對象和社會民眾的習慣性反應。因而,針對屢屢出現的因“拍照”而起的執法沖突,相關部門確實需要對此做出權威裁定。另一方面,在“人人有鏡頭”的時代,警察執法時遭遇拍攝,在某種程度上已是無法避免。所以,在這些社會和時代背景下,以積極的心態看待民眾的拍攝行為,無論從重新建立警權的公信力的角度看,還是從尊重民眾的權利的角度看,都是明智而務實之舉。
不過,尊重民眾的拍攝權利,讓警察習慣在鏡頭下執法,還只是第一步。與其說這是一種執法細節和規范的要求,不如說它更大的意義應該是指向一種新的執法理念的重塑。在過去,我們似乎習慣了警察權威的“與生俱來”,甚至接受了執法過程的“神秘性”。但在今天,隨著執法規范要求的提高和民眾權利意識的發育,警察執法公信更多需要通過具體而規范的執法程序來建立。比如,執法者和執法對象,在原則上應該是平等的,執法者必須保障對執法對象基本權利的尊重,執法過程也應是去神秘化、可監督的。若還將民眾的拍攝當作一種對執法權威的冒犯,顯然已經嚴重過時,隻會帶來警民關系的緊張,也無益於執法規范的真正實現。
執法過程接受民眾的拍攝和監督,其實與執法的標准化、專業化、陽光化有著同一價值指向,即通過規范警權來提升警察隊伍的公信力和實現執法權力的可監督。在現實中,因執法過程不夠透明、程序存有爭議,而影響警民關系、自傷執法公信力的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它既導致警方無法自証清白,民眾容易建立一種習慣性的質疑情緒,也給警權的真正規范增加了難度。而拍攝執法變為常態化,無疑是化解這種尷尬的最有效和低成本的途徑。從長遠看,它應內化為警察執法理念的優化,比如視民眾的監督為正常,而非敵意﹔敢於接受監督和審視甚至是挑剔的眼光,從而自覺增加對標准化、程序化執法的價值認同與遵守。
“習慣在鏡頭下執法”,就是要使警權習慣被監督,習慣被約束,習慣與社會建立良性互動,建立良好的執法信息披露機制,以積極心態看待監督。長遠看,這有利於建立更加健康的警民關系,實現真正的警民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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