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西奇
2016年07月26日15:1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昨日,廣州從化鰲頭鎮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原副主任梁偉強貪污、行賄案在廣州市中院宣判,梁偉強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7月23日新快報)
2008年,梁偉強因在征地過程中受賄15萬元被降職處分,從主任降為副主任。同年,廣州市白雲區法院也對其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表面上看,梁偉強是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制裁,實際上他手中的權力卻毫發未損,依然主管鰲頭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的工作。
眾所周知,黨培養一名干部不容易,組織為其成長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從這個角度講,把犯錯干部一棍子打死並非明智做法,於公於私都是一大損失。同時也應該看到,挽救迷途干部不能沒有原則,堅持治病救人必須對症下藥。一旦原則丟了、藥下偏了,不但治不好干部身上的病,反而會加重病情引發病變。
毫無疑問,梁偉強就是一個鮮活的例証。據檢方指控,其利用擔任鰲頭經發辦副主任便利,通過虛大面積或虛增地上附著物等方式,非法佔有國家征地款4000萬余元,就發生在緩刑考驗期。傷疤未好就忘了痛,從中不難窺見,無論是降職處分還是判2緩3,組織的寬大處理並未換得梁偉強的絲毫悔意。
梁偉強從蠅貪變虎貪,雖與其自甘墮落有關,但執紀疲軟更難辭其咎。試想,既然法院作出了判2緩3的刑罰,說明他已是不折不扣的罪犯。如果當初不保留其公職,抑或不讓其負責鎮經發辦工作,梁偉強就是有謀私的機會,也沒有尋租的本錢。由此可見,正是因為紀律的網開一面,才助長了梁偉強戴罪貪腐的賊膽。
如今,梁偉強被一審判處死緩,的確是個悲劇。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各級黨委和紀委要切實肩負起從嚴治吏的責任。把黨紀挺在國法前,對干部身上的問題,既不當老好人,也不去和稀泥。根據不同情況嚴格按照黨規黨紀處理,不抓大放小不避重就輕,幫助干部及時校正人生航向,才能防止他們駛入違法亂紀雷區。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該條例明確規定,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實行終身問責。梁偉強受賄15萬,沒被開除公職是誰放一馬,從主任降為副主任是誰護犢子,繼續主管鰲頭經發辦工作是誰拍得板,這些問題必須要一查到底嚴厲追責。把幕后黑手揪出,以此倒逼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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