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旭
2016年07月25日08:18 來源:光明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之后,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創新,為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重要保障。
為落實黨中央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2015年下半年,中央紀委著手研究起草《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2016年1月14日通過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公報提出,今年要制定黨內問責條例,“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6月上旬,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就制定問責條例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6月28日,問責條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7月17日,《條例》全文正式公布。一年時間,問責條例從研究起草到出台,顯示出黨中央對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重視和堅定信心,釋放出強烈政治信號——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將成為黨內政治生活的常態。
對中國共產黨人來說,沒有離開責任的權力。習近平總書記把對黨員領導干部的要求凝練為六個字:忠誠干淨擔當。我們黨95年的歷史証明,擔當精神是共產黨人的精神脊梁。革命戰爭年代,擔當就是為民族獨立和解放拋頭顱洒熱血,前赴后繼﹔在為民族復興偉業奮斗的今天,擔當就是要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對黨和人民負責、為黨和人民擔責。
對中國共產黨人來說,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條例》時如是強調。原有黨內法規中,有100多部包含問責內容,但是對事故事件的黨政問責規定多,對黨的建設缺失、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力的問責規定少。《條例》是第一部規范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借鑒了制定廉潔自律准則的好經驗,高度凝練、簡便易行﹔實現紀法分開,運用黨言黨語,突出黨內規則特色,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遵循。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強力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應有之義和重要保証。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權利與義務、責任與擔當對應統一起來,強力問責成為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中央巡視省區市、中央部委和中央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的實踐也表明,隻有對失職失責問題盯住不放,才能以實際成果立信於干部和百姓,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走向深入。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中國共產黨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把政治承諾轉化為具體的法規條文,管黨治黨動真格出實招,彰顯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條例》的貫徹執行,勢必喚醒全體共產黨人的敬畏之心、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進一步煥發黨員干部群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帶領廣大人民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國夢奮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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