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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評論員:喚醒責任意識 激發擔當精神

——二論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2016年07月18日20:14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新華社評論員:喚醒責任意識 激發擔當精神——二論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從規定6種問責情形,到明確7種問責方式,再到規定問責時限、實行“終身問責”,1700余字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充分體現了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制定出台問責條例,就是要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我們黨近百年奮斗歷程,充分展現了共產黨人勇擔歷史重任的擔當精神。今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永葆奮斗精神,永懷赤子之心,最終要體現在擔當的作為上。全面從嚴治黨、推進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領導干部切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為拒腐防變、抓好黨建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先后對一批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典型問題嚴肅問責,強化問責成為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制定問責條例,就是在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制度把權力與責任、義務與擔當對應起來,用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激發干部擔當精神,讓廣大干部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的忠誠,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貫徹落實問責條例,必須把握好權力、責任、擔當的關系,進一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對黨的干部來說,在權力與責任的關系上,責任是第一位的﹔在義務和權利的關系上,義務在先﹔手中的權力越大,就意味著責任越大,要擔當、要憂心的事就越多。現實中,一些干部隻想當官不想干事,隻想攬權不想擔責,隻想出彩不想出力,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影響了事業發展,損害了黨的形象。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忠誠干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在管黨治黨方面,同樣不能有權力無責任、有職責無作為。隻有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牢固樹立“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的觀念,不斷增強“四個意識”,才能心系使命、扛起責任,用走在前列、干在實處的擔當向黨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貫徹落實問責條例,必須靠制度壓實責任、落實責任,不斷讓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落地生根。有問責才有負責,坐而論道,不如強化問責。一些地方和單位之所以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等問題,根本原因就在於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搞好人主義、一團和氣。制定問責條例,實質是打造促進責任擔當的壓力機制、倒逼機制,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劃出擔當底線、問責紅線。認真貫徹落實問責條例,就是把利劍高懸起來,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干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隻有在制度上不斷完善、強化執行,才能層層傳導壓力,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管黨治黨良好局面。

責任重於泰山,擔當開創未來。對我們這樣一個擁有8800多萬名黨員、440多萬個黨組織的執政黨來說,全面從嚴治黨,必須靠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共同努力。貫徹落實好問責條例,進一步在全黨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我們必將不斷把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向前進,把民族復興的偉大事業推向前進。(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

(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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