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軍
2016年07月11日13:4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我們建設法治政府,國務院法制辦一定要超越部門利益。在起草相關法律法規條例過程中,既要充分聽取吸收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更要站在‘法治’的高度,超越於部門利益之上。在這一點上,法制辦必須要有權威,‘說了算’!”李克強總理在7月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2016年7月10日人民網)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國的一項重大任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行政機關要帶頭守法,嚴格執法,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權力運行的基本原則,做到所有行政行為都依法辦事、程序正當。可以說,沒有一個依法行政、自覺守法的政府,就沒有一個認可法治、崇尚法治的社會。而法制辦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職能部門,尤其需要像李克強總理所強調的那樣,要站在“法治”的高度,超越於部門利益之上,使相關的法律法規更能體現法治思維、法治觀念。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那麼對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干部來說,權大還是法大則是一個真命題。縱觀人類政治文明史,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可是,令人遺憾的是,少數地方的領導干部動不動就以黨自居,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有些法制部門的領導干部,在起草法律、執行法律的過程中,有時也是揣著明白裝糊涂,不能始終堅持依法行使權力,而是習慣於看“大領導”的眼色,甚至以長官意志代替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炮制所謂的“土政策”,還有的干部存在嚴重的老好人思想,在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建議的過程中,不能跳出部門利益的束縛,不願打破既得利益的藩籬,導致權力運行偏離法治軌道。因此,李克強總理強調“站在法治高度,超越部門利益”再次道出了“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政府官員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就必須始終用來為人民服務,而不能僅僅盯著自己的那“一畝三分地”。要堅決站在“法治”的高度,破除部門利益,同時還要始終站在群眾的角度看問題、想問題、解決問題,要通過法治手段、法治方式,補齊服務短板。正如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所指出的,“我剛從汛區回來,有些地方的城市棚戶區,淹了快4米深,看著真是慘啊!”總理說,“這也凸顯了我們城市公共服務的突出‘短板’。所以必須要加快相關立法工作,切實加快‘補短板、惠民生’的進程!”各級各地各部門,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以民為先的執政理念,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不斷推進法治為民、法治安民、法治利民、法治惠民落地生根,持續釋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紅利”,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當然,站在法治高度,強調的再多、再重要,不落實、不落地,也是空談。讓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轉,必須用制度筑起一道規范權力、約束權力的籬笆牆,讓權力在制度的籠子裡運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一定要祛除頭腦中與法治政府理念相背離的思想觀念,善於運用法治思維、選擇法治手段,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領改革發展破障闖關,用法治化解矛盾凝聚共識,用法治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把一切工作納入到法治軌道上來,真正實現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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