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2日07:1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也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加渴求人才。
怎樣破除制約人才發展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中央印發《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對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什麼、怎麼改,做出明確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作為我國第一個關於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綜合性文件,《意見》的頒布和實施,對於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我國人才事業發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才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迅速提升。但人才隊伍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存在一些深層次障礙。比如,人才管理體制不順、權責不清,市場機制作用發揮不充分、用人主體自主權落實不到位,人才評價、使用、激勵機制不科學、不完善,人才對外開放度不高、缺乏競爭優勢,人才流動不暢、得不到有效配置,等等。深化改革要堅持問題導向,敢於啃“硬骨頭”,勇於向“老大難”問題開刀,打破束縛人才事業發展的條條框框。
消除有形無形的柵欄,打破院內院外的圍牆,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核心是放權放活。讓人才放開手腳創新創造,必須理順政府、市場、社會和用人主體關系,加快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推動人才管理簡政、放權、鬆綁,落實和擴大用人單位自主權,健全市場化、社會化的人才管理服務體系。隻有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人才管理體制才可能理順,人才的積極性才會得到有效發揮。
直擊制約人才發展的“難點”,打通束縛創新的“堵點”,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是制度創新。《意見》根據我國人才發展形勢和任務,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含金量高的重點改革舉措。比如,改進人才培養支持機制,完善產學研用結合的協同育人模式﹔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建立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的人才評價制度﹔健全人才順暢流動機制,打破人才流動的“玻璃門”“天花板”……這些改革舉措,著力破除體制性壁壘和政策性障礙,順應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利於進一步釋放人才活力,激發創新動力。
黨管人才是我國人才制度的獨特優勢。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全國人才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意見》提出的改革任務涉及面寬、政策性強,有的還觸及深層次矛盾和利益格局。必須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統一領導,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堅持對人才的團結教育引導服務,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制度環境。
“多士成大業,群賢濟弘績”。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方向已經明確。隻要我們扎實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實,為各類人才發揮作用、施展才華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我們就一定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 人民日報 》( 2016年03月22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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