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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貪賄局”折射基層監管迷失

鄭端端

2016年02月04日14:3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十余年精心“布局”,上結關系網、下貪集體財。挖空村裡兩個礦的財富,涉嫌挪用公款4700萬元私開公司,侵吞村辦企業1490萬元股權,案發后燒掉賬本潛逃國外。日前,涉案金額達1.5億元的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烈山鎮烈山社區原黨委書記劉大偉貪腐窩案開庭審理。“新華視點”記者了解到,長期對劉大偉包庇袒護的多個“保護傘”已落馬,數名監督不力的現任領導被處分。(2月3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一個原本資源豐富的富裕村在劉大偉“苦心經營”十年后變成了欠債村,一邊他利用家族勢力控制村辦企業,向上級行賄尋求“保護傘”,打造“基層貪腐共同體”,涉案金額竟然達1.5億元,一邊燒毀賬本,聽到“風吹草動”后,立馬逃亡,在國外依然遙控指揮,終在回國探聽“實情”時落入法網。一名村官成為如此“巨貪”,數額之大、貪欲之大、為害之烈令人觸目驚心。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從巡視曝光的案例中不難看出,“小官巨腐”日漸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從收受千萬元好處費的“村官”,到挪用上億元資金的村會計,再到把580多萬元專項補助揣進私囊的副鎮長,這些案例一再警示,“小官”也能大貪,他們“吸血不多,痛痒一片”,危害極大,不可小覷。

千裡之堤,潰於蟻穴。對老百姓而言,身邊的“蚊蠅”叮咬不斷,相比報道中的“虎害”更有鬧心之堵、切膚之痛。“蒼蠅”雖小,危害不小﹔“蠅貪”成群,其害猛於“虎”。即如村官劉大偉,本該是農民群眾致富的“帶頭人”,但卻精心布局,編制自己的“權力江湖”,上結關系網、下貪集體財,結果礦挖完了,錢沒影了,賬本燒了,廠子也倒閉了,村裡還欠4000多萬元的外債。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在監督缺席的荒原上,權力就是一匹脫了缰繩的野馬。此案中,劉大偉將權力異化為個人權杖,呼風喚雨,不僅在班子裡“絕對獨斷”,大事小事一言堂,還養了一幫打手,誰敢提意見整治誰,更可笑的是竟然解散了村委會。不禁納悶,貪婪跋扈的劉大偉緣何能長期把持村官“位置”?誰給了他這麼大的膽子,肆無忌憚,飛揚跋扈?原來是有“靠山”,烈山區原區委書記劉亞、原區委副書記陳振江、原常務副區長董海波這些“保護傘”也因與劉大偉串通一氣、蠅營狗苟、謀取私利紛紛落馬。這種上下其手、“應景式”監管都直接助長了劉大偉“拉大旗作虎皮”的囂張氣焰。

腐敗的要害,不在於級別的高低,而在於權力的異化。一旦“小官”主觀上動了貪念、邪念,小權力就會走樣變形,成為個人牟私工具,孳生大腐敗,釀成大災難。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不分大小,村官“貪賄局”演繹的是權力江湖“大戲”,折射了監管的迷失。要看住小權力,更需大藥方,反腐敗既打老虎又拍蒼蠅,須臾不可懈怠、絲毫不能放鬆,對基層“蠅腐”要挖樹刨根,一抓到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寸步不讓,不斷厚植黨的執政基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讓反腐正風給百姓帶來獲得感。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治理“小官巨腐”要扭住權力不放鬆、不懈怠,持之以恆,久久為功,要為基層“微權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籠子,讓制度的籠子更加貼近基層實際,避免基層權力跑偏。要馴服權力,加大基層政務、財務、村務公開,讓“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陽光暴晒,讓小權力在陽光下規范運行,接受群眾、媒體和全社會的監督。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抓早抓小,對腐敗苗頭露頭就打,做到守土有責。推進“一案雙查”,加大對“一把手”的問責力度,讓主管領導不再“視而不見”,使劉大偉這類“上有保護傘、下有家族勢力”的“基層貪腐共同體”失去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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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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