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9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作為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派駐監督全覆蓋有利於把黨內監督作用更好發揮出來。中央印發的《關於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強化了派駐機構職能作用。派駐機構作為“常駐不走的巡視組”,隻有發揮好“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才能真正把監督執紀問責的首要職責擔實擔好。
發揮好“派”的權威,就要站穩立場,緊緊依靠派出機關開展監督。長期以來,一些派駐機構“甘當”駐在部門的附屬,習慣站在駐在部門立場上看問題,“善於”看駐在部門的“眼色”行事,出了事則藏著、捂著、悶著,不向派出紀委報告,“領導關系”實際上變成了“指導關系”。有的人甚至認為“端誰的碗歸誰管”。必須認識到,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絕不能和駐在部門搞“利益命運共同體”。這個立場不站穩,派駐監督便難以真正發揮作用。一方面,派駐機構有了反映問題線索、發現了“四風”問題、處置線索和進行紀律審查,都要及時向派出紀委報告,取得指導﹔另一方面,派出紀委也需加強對派駐機構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協調,讓派駐干部感到有領導、有依靠,不是“單打獨斗”,而是“協同作戰”,從而強化派駐監督的權威性。
發揮好“駐”的優勢,就要聚焦主責主業、突出監督重點,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強日常監督,及時發現問題、抓早抓小。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在一個樓裡辦公、一口鍋裡吃飯”,跟干部天天有接觸、時時打交道,這就是“駐”的優勢。運用這個優勢,督促駐在部門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強化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抓住“關鍵少數”,著力加強對駐在部門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就能體現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將檢查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擺在首位,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伸長耳朵、瞪大眼睛,發現苗頭就及時提醒,有了疑點就談話警示,就能把監督執紀問責的功夫做細做實。從長線看,派駐機構也應深入了解駐在部門的歷史文化、行業特點,把握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狀況,分析腐敗發生的深層次原因,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不斷提高發現問題、處置問題的能力。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不代表不信任。派駐機構發揮好“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駐在部門黨組(黨委)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發揮好領導核心作用,就定能釋放派駐監督的力量,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
《 人民日報 》( 2016年01月09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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