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雲港 吳學安
2015年11月10日08:3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天橋、BRT站台、大樓……近年來,河南鄭州一些市政設施,或投入運行不久即遭拆除,或還未建好就面臨“解體”的命運,被市民戲稱為“短命建筑”。
按照相關規定,民用建筑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至少為50年。提前幾十年“報廢”,除了部分建筑是因為質量不過關外,絕大多數與城市規劃缺乏權威性、連續性和預見性有直接關系。“領導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說建就建,說拆就拆,是不少地方搞城市發展時遇到的通病。表面上看似乎帶動了GDP增長,其實並沒有促進社會經濟的進步,不僅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也污染了周圍環境,破壞了城市整體風貌,給政府公信力帶來的隻有負能量。
城市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有了發展速度,不能忘了發展質量。從事前決策來說,建不建,在哪建,需要充分論証,多聽民眾意見﹔從事后監管來說,哪些該拆,哪些不該拆,應該有更明確的標准規范。從一開始就把好關,健全審批、監督、問責機制,熱衷於大拆大建的政績沖動才能被有效遏制,城市建筑壽命明顯低於預期的亂象才能得到有效改觀。
《 人民日報 》( 2015年11月10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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