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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能下”讓干部調整不再犯難

陳娜婭

2015年07月30日15:1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古往今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乃是自然之道。歷來選賢任能也是擇善者而任之,擇不善者而祛之。但在較長一段時期的現實工作中,我們卻常常欣聞某某干部升任要職、青雲平步的喜訊,卻鮮見無才懶政、安於現狀的庸吏被革職易位。“一朝提干,永世無愁”似乎成為了一種不言自明的官場潛規則,極大地危害著健康政治生態的形成。

近日,中央重磅出台《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明確了干部“下”的6種渠道,增加了5種問責情形,使“可下”、“該下”的領導干部再也無法濫竽充數、渾水摸魚,為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問題注入了一計強心針。此舉之中透露的,不僅是我黨從嚴治吏的堅定決心,更是對吏治改革的一種清醒認識,彰顯了選人用人的新風向。

早在1962年,小平同志就曾在《執政黨的干部問題》一文中指出,“多少年來,我們對干部就是包下來,能上不能下,副作用很大。”這種副作用不僅體現在干部隊伍結構的僵化和梯隊的斷層上,更造成了領導干部責任意識的流失和擔當精神的不足。長此以往,有能有為的新人沒有上升通道,無能寡才的老人卻可以安於現狀、高枕無憂,其結果,必然會帶來劣幣驅逐良幣的畸形影響。

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打開“下”的渠道,就等於鋪實了“上”的階梯。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本就是人才資源優化配置、合理流動的一種自然現象,干部隊伍的新陳代謝亦是如此。隻有以嚴的制度、厲的手段把那些不想干事、不敢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人清除出黨的干部隊伍,才能真正把那些為民、務實、清廉的好干部選出來、送上去,實現吏治的清明和良性的競爭。

當前,《規定》提供了我們一項絕好的制度作為剛性基石,將來,還需要進一步淡化人們的舊有心態,理智對待“下”的各種不同情境,破除“上榮下恥”的固有觀念,增強對退出機制的理解,從制度上、風氣上、習慣上都做到“能上能下”。如此一來,曾經的“當官難下”將再也不是難事一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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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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