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燃
2015年07月24日08:3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孕婦車上難產”“堵車錯過搶救時機”“救護車就差最后一公裡”……這些曾經報道的痛心事件還記憶猶新。近日,因貨車違規掉頭、擋在救護車前發生車禍,廣東惠州一名救護員在去接急救病人的路上不幸離世。討論多時的“路權”問題,再次擺在公眾面前。
交通規則是“交通王國”中的法律,它給行人和各種車輛賦予不同權利。消防車、救護車被賦予“特權”,是因為它們涉及生命救援,這種安排應像“紅燈停、綠燈行”“醉駕入刑”一樣成為鐵律。由於中國進入汽車時代較晚,對路權的維護在實踐層面尚未得到切實保障,救護車“無法抵達”、自行車被汽車逼得無路可走的荒唐事才一再上演。
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現在從中央到地方,領導干部出行都不再警車開道,為的就是取消不合理的特權,保護群眾應有的權利。救護車的“避讓困境”提醒我們,隻有有法必行、令行禁止,讓各種權利各安其位,以人為本的理念才能得到貫徹,合理的秩序才會得到所有人的尊重。
《 人民日報 》( 2015年07月24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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