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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帶病提拔”不僅要靠查辦貪官

張磊

2015年05月11日16:2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紀委網站日前刊發系列文章,探討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文章指出,中紀委查處的中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很多都是發生在擔任下級一把手期間。如果省區市黨委不作為,不把腐敗遏制在基層,讓有問題的人逐級提拔,最后就會把問題全部推給中央。在反腐敗問題上,隻靠中央抓,那能抓得過來嗎?

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既損害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又損害黨的威信和形象,嚴重破壞了政治生態,污染著從政環境。透視其成因,固然有“帶病”官員善於偽裝、“病症”隱蔽性強等因素,但若非一級黨組織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放縱,其又如何能逍遙法外、招搖過市。中紀委此番發文,劍指“帶病提拔”的病根,一句“帶病提拔的干部隻靠中央抓不過來”的箴言,更是發人深省,引人深思。

誠然,反腐是紀檢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揪出帶病提拔的官員於巡視工作而言也算分內之事。但如果將遏制“帶病提拔”現象完全寄望於反腐工作,寄托在中央巡視工作身上,既不現實,也不合理,對地方黨委而言,更顯得缺乏責任擔當。所謂“知子莫若父”,論起對所管轄干部情況的了解,任何單位都不如一級黨委掌握的全面。畢竟,其既可以通過組織、紀檢部門掌握基本情況,又能通過群眾監督摸清問題所在,相比巡視組要花時間費精力一點點摸清狀況而言,各級黨委對所管干部的優缺點了解的肯定更全面、更透徹,對遏制帶病提拔現象,也理應擔負起第一道防線的責任。

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和重點是從嚴治吏,從嚴選好管好干部。通過中央巡視工作揪出帶病提拔的官員,固然大快人心,但其畢竟有一絲亡羊補牢的意味,是一種事后“補漏式”的監督。隻有防微杜漸,做好事前監督,才能減輕帶病提拔所帶來的危害,而這有賴於各級黨委充分扮演好把關者的角色。一方面,要細化提名制度,厘清提名責任,防止帶病干部成為提名人選﹔另一方面,要核查好干部檔案和個人有關事項,嚴格落實選拔任用的組織程序,防止隨意變通、程序空轉,防止有問題的人選蒙混過關。同時,要加強問責,倒逼各級黨組織履行好選人用人的把關責任。

巡視監督是反腐斗爭的重要平台,是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要想形成全鏈條、“閉環式”監督的環境,需要中央和地方上下聯動,推動巡視工作向基層延伸。對地方黨委而言,理應把巡視工作當成主體責任去落實,拿出敢於動真碰硬的勇氣,對巡視、審計、信訪舉報、個人事項報告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主動核實,敢於查處,讓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時,還應暢通來信來電、網絡舉報渠道,織密群眾監督之網,開啟干部監督全天候探照燈,完善制度監督程序,構建良好的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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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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