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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論員:讓慈善事業激發愛心能量

2014年12月19日07:3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慈善是人類之心所能領略到的最真實的幸福。”日前,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個以中央政府名義頒發的專門規范慈善事業的文件,對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弘揚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我國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扶貧濟困、樂善好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踐行公益、傳遞愛心也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價值。從汶川地震掀起全民慈善浪潮,到3元免費午餐激起愛的漣漪,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以后,我國慈善事業蓬勃發展,以慈善組織為代表的各類慈善力量迅速發展壯大,社會慈善意識明顯增強,涌現出數十萬家慈善組織、6500多萬志願者,每年匯聚約1000億元社會捐贈,日益成為政府力量的重要補充,成為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仍然有不少困難群眾,在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同時,充分發揮慈善事業扶貧濟困的作用,形成慈善事業與社會救助的有效銜接,有利於把社會安全生活網織得更密、編得更寬、筑得更牢。

也要看到,在慈善事業蓬勃興起、快速生長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說,政策法規體系不夠健全、監督管理措施不夠完善﹔一些慈善組織活動不夠規范,引發公信力危機﹔民間慈善渠道不夠暢通,慈善文化不夠濃厚……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慈善工作,統籌社會慈善和社會救助兩方面資源,直接影響著我國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意見》貫徹中央精神,既突出“扶貧濟困”,又堅持“改革創新”﹔既確保“公開透明”,又強化“規范管理”,明確了到2020年的發展新目標,描繪出慈善事業發展的路線圖,必將推動慈善事業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

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是民間的事業,也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從政府職責出發,一方面要做好減法,無論是落實減免稅政策,還是鼓勵興辦慈善組織,都要求政府部門簡化程序、做好服務﹔另一方面要做好加法,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監督管理,讓慈善組織募捐活動、財產管理、信息公開更加規范,用法治涵養慈善組織的公信力。明確政府與慈善組織的角色定位,實現良性互動、相得益彰,就能為慈善事業發展注入不竭動力。

“慈善事業是一項社會性事業,因而我們責無旁貸。”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有賴於慈善組織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既需要慈善組織嚴格規范行為、強化行業自律、加強信息公開,也需要每個單位、每個組織、每一個人都能傳遞愛心、參與慈善。慈心為人,善舉濟世。讓我們每個人的愛心充分涌流,讓寶貴的慈善資源在扶貧濟困中得到充分利用,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我們的社會將更加和諧,我們的國家將更充滿愛。

《 人民日報 》( 2014年12月19日 01 版)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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