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

鐘聲:世上沒有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2014年11月27日09: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腐敗犯罪無關國別、制度、種族,它是人類社會的毒瘤,侵蝕著各國社會的公平正義與發展成果,必須努力鏟除一切形式的腐敗行為

今年以來,中國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提速換擋”。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就追逃追贓做外國領導人工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外交部把追逃追贓作為外交重要議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支持中方起草並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各方決心攜手打擊腐敗行為﹔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核准《2015—2016年G20反腐敗行動計劃》,公報加入“加強司法互助,返還腐敗資產,拒絕為腐敗官員提供避罪港”內容……

此外,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我國外逃腐敗分子的主要目的地國家紛紛做出明確表態,積極回應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表示願與中方共同打擊跨國腐敗犯罪,不僅表示各國不應成為腐敗分子和腐敗資金的避風港,而且同意了在加強追逃追贓個案調查等方面的合作。

所有這些都發出了一個明確信號:腐敗犯罪及腐敗分子是國際社會的公敵,世界上沒有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犯罪無關國別、制度、種族,它是人類社會的毒瘤,侵蝕著各國社會的公平正義與發展成果,必須努力鏟除一切形式的腐敗行為。當前,經濟全球化導致跨國腐敗犯罪趨勢愈加明顯,已成為各國共同面臨的緊迫議題。收留攜帶贓款的他國腐敗分子,必將帶來對本國法治的破壞和社會風氣的腐蝕。各國合作打擊腐敗犯罪,是道義要求,更是國際法的要求,國際社會廣泛接受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對此即有明確規定。國際社會隻有重拳出擊、通力合作,通過加強司法協助、引渡、贓款返還等實實在在的合作,才能讓腐敗分子如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無處遁形,還人類社會以風清氣正。

應該看到,中國開展追逃追贓工作仍然面臨一些困難。一些個案案情及所在國國情有其特殊之處,某些國家仍在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對我國存有偏見,導致工作難度加大,往往形成“持久戰”。對此,中國政府有著清醒認識,更有堅定意志和決心,不論多長時間,不論多遠距離,都要把腐敗分子繩之以法,斷絕腐敗分子“一逃了之”的念想。中國政府做好了長期斗爭的准備,賴昌星案就是例子——雖然潛逃國外13年,最終仍被遣返回國,接受我國法律的審判。

吏不廉平,則治道衰。習近平主席明確指出:“反腐敗高壓態勢必須繼續保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中國的反腐敗工作正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地堅定前行。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是中國反腐敗斗爭的重要環節,不僅關系到國家形象、法律尊嚴,更影響到社會風氣以及政權安危,在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懲治腐敗有決心、有信心的當下,中國的反腐敗工作隻能成功,不能失敗。在新的國際形勢下,針對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有利條件進一步增強,中國願意同國際社會一道,繼續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各國領導人達成的共識,進一步編織反腐敗追逃追贓的國際法律網絡,強化司法執法合作,推動重點案件取得進展。

《 人民日報 》( 2014年11月27日 03 版)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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