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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就是法”到“人民就是法”的嬗變

華東杰

2014年10月22日15:4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國家行政學院進修部副主任陳炳才談四中全會時,一針見血地指出:一些地方官員膽大妄為,欺壓百姓,無法無天,無視法律和法規,甚至說出“我就是法”的狂言,更不怕百姓告狀。說到底,是權力形成了利益保護傘,制度對權力約束和制約、監督無效。法治國家需要好的制度來治理官員的權力及其運用。(據人民網)

有位學者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而“我就是法”的口出狂言,不管當時語境如何,從一個執法者的口說出“我就是法”的話,的的確確暴露出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於法律沒有信仰,更談不上堅守法律底線,以及保障法律的程序正義和公民權益。如此淡漠法律,其背后折射出了什麼呢?其實恰恰暴露出其對權力的過分迷信,權力不受監督,靠法辦事不如靠權辦事來得快、來得好和來得有利益,以致於“權大於法”的還可大行其道。

“我就是法”也說明了權力不能被人民有效監督,而僅僅是“官官相護”的“護身符”。而“人民就是法”,恰恰能對“我就是法”形成一種“人民監督”。上下級監督、組織監督都屬於少類人監督多數人,其效果和威懾力不足,而讓人民群眾監督,則是多數人監督少數人,其效果和威懾力就會大大提高。當“我就是法”讓權力成長為一隻可傷人的“老虎”,那麼法就成為了“老虎”的爪牙。歸根結底“我就是法”就不是一句狂妄的話,而成了某些人罔顧法律紅線的“護官符”。

官官相護,那麼誰來當“護法使者”?隻有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從“我就是法”到“人民就是法”,其實一直在堅定著我們每一個人的“法律信仰”。人民群眾監督以及媒體、輿論和社會的監督,均積極參與到法治中國建設中來,用制度來鼓勵和保護群眾各種形式的舉報,用制度來保障人民群眾的監督,不斷完善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從“我就是法”嬗變到“人民就是法”,讓人民來監督權力,讓權力運行在陽光之下,把權力關進籠子裡,設計出良好的法律制度,解決掉權力腐敗和權力不公的現象,才能解決“一言堂”的官僚主義,才能除掉依法治國的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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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謝磊、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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