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 藏文 維文 哈文 朝文
      手機官網
    
站內搜索:

主辦: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辦: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

光明日報:“辦証靠媒體”是法治社會的隱痛

李思輝

2013年10月18日08:18  來源:光明日報

河南孕婦張女士4個月內跑了20趟,就是辦不下准生証。當地媒體介入報道后,有關部門當天就迅速反應:又是給張女士“送証到家”,又是“處理責任人,開展整改”。

有關部門不怕百姓怨恨,就怕媒體曝光。這顯然是基於一種趨利避害的利益算計:漠視乃至刁難百姓相對安全無虞,被媒體曝光卻可能受到上級追究。因此,一些人就如“變色龍”般善變。

說到底,這還是缺乏為民之心的表現。一些人心裡沒有重民親民為民的意識,忘卻了權力的來源和自身的職責,常常漠視民眾的權益、罔顧百姓的呼聲,習慣了整天高高在上的樣子。在他們眼裡,“為人民服務”只是牆上的裝飾品,對民眾吆五喝六、頤指氣使才是其“真性情”。要轉變這種官僚主義的頑劣作風,關鍵是要促其樹立正確的宗旨意識、解決基本的立場問題,對法律、規則和程序保持必要的敬畏,而非獨獨懼憚媒體。

媒體沒有治理社會的職能。一切社會管理活動都應該遵循起碼的法律和規則,嚴格按照程序辦事、依據制度問責。比如辦理准生証之類的業務,就應該遵循標准的操作流程,限時辦結。但在一些地方,民眾的合理訴求常常不能直接通過正常程序得到解決,因此,有人就不得不依賴媒體倒逼來獲得“曲線解決問題”的機會。一旦這種倒逼奏效,人們就會愈發篤定“有困難找媒體比找法律更有效”的錯覺。這不僅折損了政府公信力,也把媒體推向了不得不越俎代庖的無奈境地,社會危險極大。

一定意義上說,在此類事件中,媒體的勝利背后即是法治的隱痛,一方面媒體的勝利對應的正是法治的缺位、人治的橫行﹔另一方面,媒體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媒體由於資源的有限,無法直接參與所有具體社會事務管理,它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普遍問題。唯有在社會生活中樹立法律權威,鞏固規則意識,才能讓社會管理走上法治軌道。

讓法治成為共識,“誰折騰百姓,就讓《焦點訪談》折騰誰”的江湖快意,就能走上依法管理的軌道﹔嚴格按照規則辦事,“事情發生—媒體曝光—領導批示—高度重視—得以解決”的非常規思維模式,就能逐漸淡出公眾視野﹔嚴格執行問責制度,明明該一次性交代清楚的辦証要求,就不會一點點地“擠牙膏”。一言以蔽之,法治飽滿則媒體骨感,張女士們的艱難遭遇,才能成為法治社會走向成熟的昨日往事。

延伸閱讀:

今日聚焦:跑近20趟,為何辦不下一紙准生証?

人民日報·今日談:“慣例”不破,新風難吹

人民時評:目光向下方能掃除“衙門作風”

京華時報:治理刁難症不能總依靠“救火隊員”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黨員學習微平台”

分享到:
(責編:方蕊娟、謝磊)

相關專題

中央精神

理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