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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逼女童學游泳致死折射培訓市場混亂

左崇年
2013年07月29日16:43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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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逼女童學游泳致死折射培訓市場混亂

朱慧卿/畫

近日,重慶市渝北海派健身會所,一位女教練將不願游泳的女童扔進泳池,任其掙扎至休克才拖上岸。結果致使孩子腦死亡,醫生說生還希望極其渺茫(7月28日《重慶晨報》)。

野蠻女教練將不願游泳的女童扔進泳池,導致女童腦死亡是一出社會悲劇。女教練在游泳教練過程中,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傷害他人的結果,可由於其野蠻行為,以致造成他人腦死亡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過失犯罪,應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但這一事件留給我們太多的深沉思考。

如今一些父母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為了讓孩子有特長,不顧孩子的意願,從小強迫孩子學這學那,強人所難,不惜花錢讓孩子參加跆拳道、武術等等各種培訓學習,可憐的孩子們從小就接受這樣超負荷的各種學習培訓,他們縱使不願意也不能改變“狼爸狼媽”固執己見。

類似這樣的暴力施教事件曾經多次發生,野蠻武術教練將學員懲罰致死,教練虐待學員致死等等,這些問題並沒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不少受訓學員已經在心底裡接受了教練員對於自己的肢體侵害,隻要不造成傷害,他們就能忍氣吞聲。在家長來看,“嚴師出高徒”,所以對野蠻教練體罰自己的孩子總認為是“為了孩子好”,“成才長本事”的必然路徑。這樣無形中助長了教練的野蠻行為,“野蠻教練”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煉成的。

如今游泳培訓等各種培訓市場競爭激烈,大部分培訓機構都雇佣兼職教練來降低成本。目前在各種培訓機構中,兼職教練的比重約佔70%至80%,但大多數教練都沒有上崗証書,培訓市場混亂,有關監管失范,導致各種培訓魚龍混雜,這是滋生“野蠻教練”的溫床,也是各種事故隱患的罪魁禍首。

這些社會培訓機構不少都隻以盈利為目的,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其看重的只是招生的數量,隻要自覺宣傳到位就覺得萬事大吉,而硬件設施或是員工培訓都在攤薄成本的左右下而被拋之腦后。防止野蠻教練致人死亡事件悲劇的再度發生,政府應該界定培訓機構的各項標准,引導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下決心堅決取締。大部分非教育人員參與社會培訓機構是“不規范的助推器”,對於在職從事有償培訓的人員應嚴肅處理。公安機關應依法打擊和取締非法培訓班。政府應加強引導,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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