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上的社會質疑,問題不在於具體誰進入官職,而在於他們進入官職的程序。人們確定對公權力分配結果是否接受,關鍵是看其分配是否具有合法性和科學性。
●維持和諧可以,但維持矛盾,則等於在深化矛盾。維持現狀不是承擔責任,而是逃避責任。所以必須深化改革。
因為信息傳播日益發達的緣故,近幾年,越來越多的消極腐敗現象被揭露出來。如果大體劃分一下類型,其中一大類最為人詬病的現象是官二代接班。不時有消息見諸報端:某書記的公子當了副縣長,某市長的女兒當了副書記,某主任的女婿當了常委,某部長的外甥成為科長等等。這些信息有一個共同的作用,那就是,它們嚴重地解構著我們黨的執政合法性。
理性地說,從政中體現某些家族性的特點,其實也不算個別現象。如果說,我舉菲律賓阿基諾家族的例子,舉印度甘地家族的例子,舉巴基斯坦布托家族的例子,往往會使人們同缺乏民主聯系起來的話,那麼,我若舉美國布什家族、克林頓家族為例,舉韓國朴正熙、朴槿惠父女為例,大概不會有多少人會認為這是封建主義在起作用。
為什麼?問題不在於具體誰進入官職,而在於他們進入官職的程序。人們確定對公權力分配結果是否接受,通常基於兩個基本方面,簡單概括,一是合法性,二是科學性。
所謂合法性,就是人們普遍接受的那套道理。這套道理,可以是民主的,也可以是不民主的,但起碼要自圓其說。例如,在王朝統治下,完全可以強調世襲。這個國家屬於皇帝,皇帝當然要掌權,當然有權決定誰來幫他行使方方面面的權力,包括各級政府的權力,當然可以堂而皇之地把最高權力傳給他的兄弟姐妹,傳給下一代,這和家庭財產繼承是一樣的道理。在民主政治下,你要強調人民是權力的主人,那就真的要讓人民感覺到自己在選擇掌權者,決定大事,能就那些重大問題表明自己的意見。
所謂科學性,就是要考慮到在權力交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制定大家都接受的規則,按照規則來防止權力交接可能進行不下去的情況。例如,君主的權力既可以交給兄弟姐妹,也可以交給自己的子女,還可以交給自己兄弟姐妹的子女。在這種情況下,不規定一個先后順序、選人的標准,不明確誰說了算,可能會發生混亂。於是就需要設計一套合理的、大家都接受的程序和制度,當然也包括誰來執行、誰來監督等等,統統都要設計好。如果是民主制,由於沒有一個大家都絕對服從的自然人,更需要大家參與,制定大多數都認可的制度、程序、規則,以保証權力的順利交接。
最可怕、最危險的就是既缺乏合法性,又缺乏科學性。我們靠槍杆子打下了天下,這是我們掌權合法性的初始來源。對中國的老百姓來說,打天下者坐天下,這似乎很合邏輯、天經地義。但是不能忘了,和封建王朝不同,我們的合法性既不是靠“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而來,也不是靠夢白蛇“斬蛇起義”而來,更不是“金剛轉世”變成共產黨人,從此共產黨人自然獲得了統治的資格。恰恰相反,我們是靠高舉民主大旗,在否定所有這些神秘主義說教的基礎上獲得掌權合法性的。沒有“老百姓翻身做主人”這面旗幟,老百姓當初不可能跟你走。因此,盡管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我們可以依據老百姓深信不疑的“跟共產黨走翻了身,說明讓共產黨做我們的領路人是正確的”這個邏輯,作為人民的代言人、領導者,把黨定義為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代表,用計劃經濟要求“個體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眼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但這些都不是長久之法,歸根結底要回到“人民如何當家做主”上來。萬事都由全體民眾當家作主自然做不到,但由他們選擇他們認為放心的人去做,這已經是最低限了。遺憾的是,前面的事實卻告訴我們,我們現在有資格選人的不是老百姓,而是掌權者。掌權者不但自己選自己(所謂“由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而且現在索性就在自己的兒子、孫子、親戚、朋友中選。不是說官員的孩子不能為官。如剛才所舉,即使在西方國家,為官也往往少不了家族背景。關鍵是,我們有些選擇方式有問題,我們有些用人制度有缺陷。我們高舉的民主大旗,本來是我們執政合法性的強大來源,但在實踐中有時體現不出來。結果是,每錯誤地做一次,人們就用大旗上那兩個灼人的字眼質問我們一次﹔每錯誤地做一次,我們就會因理論上不能自圓其說而備感尷尬,執政合法性也就會隨之下降一點。執政合法性是極其稀缺的資源,是經不住這樣大手大腳地付出的。
對這種現狀,採取維持的態度肯定是不行的。維持和諧可以,但維持矛盾,則等於在深化矛盾。維持現狀不是承擔責任,而是逃避責任。所以必須深化改革。
這或許正是為什麼那麼多人呼吁深化改革的原因。不是因為主張改革者有什麼特殊偏好,把他們看作“麻煩制造者”更是荒謬。而是因為看到,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在不斷消解、融化,所有有點責任感的人都深感憂心忡忡。冰山融化,雪線升高,那是要造成洪災的。
怎樣改革?我們看到,最大的問題不是對執政合法性重視不夠,而是我們用以作為執政合法性的依據本身存在深刻的矛盾。我們關於堅持和強化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地位不可動搖的宣傳不可謂不多,但效果甚微,邊際效用甚低,就是因為這個矛盾在起著自我消解的作用。因此,當務之急是消除這個矛盾。
消除矛盾有兩種方法。一是否定民主。否定了民主,不再強調人民當家作主人,直截了當地把黨作為人民的代理人,黨作主等同於人民當家作主。這樣一來,一切由黨說了算,包括由什麼人掌權都由黨說了算。我看到一些研究者在做這方面的工作。他們千方百計論証民主的缺陷,論証在中國推進民主發展於國情不合,是誤入歧途,並且試圖以否定西方民主來導出中國可以不要民主的結論。但是在我看來,這種努力不可能成功,因為這裡面有一個難以解開的死結:這是不是意味著,共產黨當初高舉的大旗、為自己設定的目標是錯誤的?這樣一來,我們黨就等於從歷史上否定了自己存在的價值。不但如此,我們還會落得個不講信用、背信棄義的罵名。
二是堅定不移地高舉民主的旗幟。不是別人舉,我們就不舉﹔而是別人舉,我們比別人舉得更高。為此,要痛下決心,清除一切背離民主的思想、理論、體制和做法,尤其是用人制度中那些打著“黨管干部”旗號、實際上在不斷剝奪老百姓和普通黨員權利、敗壞黨的聲譽的做法。不是不可以講黨的領導,不是不應“黨管干部”,不是不可以一黨長期執政,但所有這些都應在符合民主基本規則的范圍內運行。毫無疑問,這樣做起來,黨的活動肯定會比過去受到更多的限制,例如,各級黨組織不能再對政府組織直接發號施令,黨在真正保証民眾對官員選擇權的前提下向公權力輸送自己的精英,甚至短時期內,在個別地區,相當數量的共產黨官員會被貼上不信任的標簽等等。但是,以接受約束取信於民,獲得更多的執政合法性,使黨的公信力止跌回升,這樣的好事,又何樂而不為?這樣,至少和否定民主的選擇相比,邏輯更順,可行性更大,風險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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