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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日報:莫讓“霸道”傷民生

侯金亮
2013年06月07日16:42   來源: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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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龍江省交通廳將111國道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城區至白樺鄉段的雙向兩車道的水泥公路,加寬改造成了雙向四車道半封閉的一級公路。道路寬了,通往外地的交通方便了,卻沒有讓白樺鄉的人們高興起來。(6月5日《法制周末》)

原因就在於收費站傷及了民生,影響了當地經濟的發展。這條公路是當地民眾外出的唯一通道,在這麼重要的通道上增設一個收費站,將白樺鄉攔腰截斷。村民到鄉裡辦事要交過路費;在城區居住的教師和干部職工到鄉裡上班要交過路費;就連到相隔不遠的鄰村走親戚,乃至村民開著農用車到自家地裡種田都要交過路費。對他們來講,這個收費站無異於一個填不滿的“窟窿”。

有村民說,“如果農用車壞在地裡了,開小車買配件,可能這個配件是1元,為買這個配件,還得另外多花40元的過路費。”也有村民估算,按照這樣的標准收費,一年要交過路費五六千元。顯然,這個收費站增大了民眾的生產生活成本,其周邊的企業也要支付巨大的運輸成本,削減了企業競爭力。

改造升級公路並沒有錯,但收費站的設置必須進行科學合理的論証,不能影響人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然而,工程建設指揮部的工作人員直言不諱地說,“設在現在的位置,就是為了能收到過路費,不然,修路的貸款怎麼還?”

這位工作人員的話讓人匪夷所思。修路的目的是什麼?是讓交通方便,溝通往來,帶動經濟發展,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而絕不是本末倒置,讓民眾與企業為還修路貸款服務。否則,修路非但沒有價值和意義,反而變成了壓榨百姓的行為。

群眾利益無小事,設立收費站也應從實際出發,以人為本,進行科學的考量,不能隻看到經濟利益,大搞“收費經濟”,怎麼賺錢就怎麼設置,而忽略了民眾的基本利益與訴求。值得慶幸的是,為加強並規范對收費公路的管理工作,不久前,交通運輸部組織起草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將“收費站的設置不符合標准或者擅自變更收費站位置的”納入了處罰范疇。我們期待這部法規能夠盡早落地,收費站的設置能夠更科學、更合理。

(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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