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強要各級法院改變“一篇新聞通稿打天下”,確實,“新聞通稿”是信息發布的重要渠道,但不應是全部,更不能異化為應對媒體採訪的“擋箭牌”。
《新京報》報道,最高法院新任院長周強日前稱,各級法院要改變過去“一篇新聞通稿打天下”的做法,結合各類媒體不同的受眾需求,把法院依法公開的信息、媒體關注問題、社會公眾興趣點三者結合起來。
改變“一篇通稿打天下”,這一說法令人耳目一新。相信很多媒體人有過類似經歷,一起突發事件之后,找到相關部門採訪,對方常常回答:“會有新聞通稿”。“新聞通稿”是信息發布的重要渠道,但不應是全部,更不能異化為應對媒體採訪的“擋箭牌”。所以,需要改變“一篇通稿打天下”的,不僅是法院,所有公權力部門都當如此。
“新聞通稿”的缺陷,不僅在於新媒體時代,其時效性和表現形式等難以完全滿足公眾要求,還在於常與之伴隨的“選擇性公開”。民眾想聽的,通稿不說,或者說得不解渴。這種官方通稿內容和公眾關注點的“錯位”,有時甚至比事件本身還招致不滿。比如,今年2月某地一次事故之后,當地官媒的一篇報道,引發網友吐槽、媒體批評,因為“1300字的報道中,有1134字表揚政府部門和官員如何辛苦工作,卻沒有出現一次傷亡人員或家屬的名字”。該新聞稿,就是“通稿”失效的典型例証。
另外,有些時候,因為“通稿”信息有限,回答不了民眾的疑問,從而導致一些不實信息的傳播,負面效應不容小覷。
通稿失效的主要成因,並非是通稿形式,而是其背后的“通稿思維”。這種思維不是以公眾利益為旨歸,而是選“我認為能說的”、“我認為重要的”公開。這種思維過度自信,不尊重媒體的專業意見和要求,不尊重新聞規律。比如近年來,央視在突發事件后的直播中,就曾多次出現主播打斷連線的地方官員的情形。因這些官員首先極力想表達的,往往都是自己很盡職、領導很重視等信息,而非民眾關注和媒體需要的實質內容。但公眾的疑惑得不到及時解答,官員即便確實做了不少工作,也難以得到應有的認可。
常有人說如今官方和民間呈現兩個輿論場,之所以如此,和很多時候官方信息公開還停留於“我說你聽”,缺乏有效溝通不無關系。公眾想聽的官方不說,官方在說的,公眾一定不想聽,共識從何談起?新媒體時代,一個地方的事件,往往會引起舉國關注。事件造成的直接損害在地方,但信息不透明卻挫傷整個民心,損害政府整體形象、影響司法公信。就此而言,改變“一篇通稿打天下”的意義,符合社會的潮流。
和公權力機構相關的信息公開,都應做多維考量,而不是單向思維。告別“通稿思維”,告別自說自話,尊重媒體報道自主權,養成與公眾互動交流的習慣,應是所有公權部門都該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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