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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日報:處罰浪費應防過界

戴先任
2013年05月30日16:20   來源: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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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吃飯”絕大一部分是公款吃喝造成的,與其漫天撒網,不如重點捕魚

今后在公共場所進餐,有剩菜剩飯習慣的人可能要過“苦日子”了。5月28日,武漢市將對賓館、飯店、餐館、學校食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剩飯剩菜行為制定處罰辦法。

這是要對“中國式吃飯”開罰單了嗎?雖然在記者的採訪中,一些群眾對此項規定表示支持,但從這條新聞的網上跟帖來看,網友們卻一邊倒地對這項做法表示質疑:如何規定處罰的量?由什麼部門來行使處罰權?處罰的公平正義性又體現在何處?

本來,這項做法的出發點無疑是想以此整頓社會風氣,遏制鋪張浪費之風,但在沒有回答清楚上述疑問的情形之下就來談“處罰”,是否會演化為公權力對私權的一種常態侵犯?

其實,老百姓對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還是很懂珍惜的,處罰真正指向的,應該是公款吃喝的浪費行為。若是能將處罰的目標更明確地圈定在公款吃喝的公職人員身上,通過處罰的措施形成威懾力,讓公職人員開始真正有意識規制自己的行為,那也算是打蛇打到了七寸。只是筆者擔心的是,這處罰措施到底應該如何來執行呢?要是在一部分餐館飯店蹲點守候,會影響這部分餐館的生意﹔而如果全部餐館都派人24小時蹲守,這執法成本是否太高。而且,當真執行處罰,肯定會殃及無辜,讓普通百姓怨聲載道。畢竟,“雷公不打吃飯人”,天大的理由也不能侵入老百姓的私人領地干涉私人生活。尤其是,現在會因餐桌上的剩菜剩飯對百姓課以罰金,下次就會對百姓吃什麼喝什麼都指手畫腳……放任這種思維下去,就會像“劉備禁酒”的故事一樣,看到一個有酒具的,便說人家造酒,而要抓起來殺掉。

權力過界,隻會是一種災難,侵害民眾的合法權益,造成民意的反彈,隻會是雙輸的結局。“中國式吃飯”絕大一部分是公款吃喝造成的,與其漫天撒網,不如重點捕魚。隻有以大力度大氣魄給予整治,用嚴刑重典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理,才能真正剎住公款吃喝奢靡浪費之風。而對民間自掏腰包的吃喝攀比浪費習氣,則要以教導為主,而不能動輒使用手中的權力予以壓制。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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