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近日,西安市雁塔區羅家寨村和郝家新村開旅館的老板們稱,該轄區的小寨路派出所要求他們購買“統一”制服,讓他們晚上巡邏,不買不讓開店。然而,派出所指定的制服儼然和警服一模一樣,警銜、肩章、警徽一應俱全,甚至胸前還有統一編制的“警號”。(5月20日《華商報》)
派出所強制要求買警服,讓老板們覺得莫名其妙,拿著警服尷尬不已,可細想來,小寨路派出所這一招真是一舉多得。
商戶穿著警服巡邏,不知情的人看到這場面,還以為是真的警察在執行公務。既起到了震懾作用,又充分利用民間“人力資源”,節省了警力,路上忙著巡邏的“警察”,還能顯出當地警方的“勤快”。
但是,非警察能穿警服嗎?派出所指定的標准制式警服供應商,能向一般人出售警服嗎?除了“偷懶”和違規使用警服,這背后有沒有權力濫用與利益尋租?
圖/ic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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