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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讓蘆山地震成為重塑慈善組織公信力的契機

魯楊
2013年04月24日10:38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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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公告要求,為“4 20”蘆山地震開展募捐的公益慈善組織及接收捐贈單位,須向社會公布捐贈人權利義務、資金詳細使用計劃和成本預算。該公告旨在規范地震后全國各界涌現的募捐熱潮。

  蘆山“4 20”7.0級強烈地震發生后, 所有與災區人民感同身受的愛心人士都紛紛解囊相助,希望借善款表達一份對災區的關切之情。小流匯聚,善意凝結,善款源源不斷通過各種渠道輸入災區。

  目前,網絡上與“4 20”蘆山地震捐款相關的內容非常受關注,在救災側重點由緊急救援逐漸過渡到災后重建的當下,如何合理規劃善款,公開、透明、公正、合理地使用善款,讓每一分善款都能用在“刀刃”上,避免出現汶川特大地震的善款在使用中暴露出的一些問題,是接收捐贈單位必須答好的一張考卷。

  這並非危言聳聽。在距離汶川特大地震發生過后四年的2012年底,有媒體曝光成都市紅會在汶川地震后設立的募捐箱因多年未取善款,箱內紙幣竟長出了白毛。棄用的不僅是幾千元善款,傷害的更是眾多善良的心靈,如此褻瀆的舉動,會令愛心人士望而卻步。針對以往發生過的引發爭議的善款流向問題,民政部公告特別強調募捐信息的公開透明:已開展募捐活動的公益慈善組織和接收捐贈單位,應向社會公布捐贈人權利義務、資金詳細使用計劃、成本預算﹔定期公布詳細的收入和支出明細,包括捐贈收入、直接用於受助人的款物、與所開展的公益項目相關的各項直接運行費用等。信息發布以各自的網站作為主要渠道,並保証信息長期可查詢。

  其實,這項要求的核心就是信息公開,目標是提升公益機構的公信力。這既是已開展募捐活動的公益慈善組織和接收捐贈單位的責任,更是最基礎的義務。而從長遠來看,這也將是日后對於公益慈善組織和接收各類捐贈的單位使用所有善款進行常規化規范的一種趨勢。

  自“郭美美事件”后,紅會曾遭遇空前的信任危機,其影響甚為綿長:2011年,法網冠軍李娜捐贈50萬元善款給武漢市孤殘養老院,但拒絕通過紅十字會系統進行捐贈而直接將善款送抵受助方﹔“4 20”蘆山地震后,大量網民和愛心人士將善款匯入壹基金等民間公益組織,眾多企業指定要求將捐款交給壹基金,而壹基金在一天內所收到的承諾捐款總額便超過2000萬元……當然,紅會也在積極重塑形象,並承諾“爭取做到對調撥災區的每一筆資金的用途,購置救災物資的單價、數量、運輸費用等成本,都分階段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厚望與責任同行,愛心不容玩忽。隻要做好善款的信息公開工作,愛心人士無論是將善款捐贈給官方慈善組織還是民間公益組織,都是殊途同歸。作為連結億萬群眾愛心和災區人民冷暖的紐帶,使用善款的機構需常懷虔敬之心,尊重每一筆來之不易、聚沙成塔的善款。每一筆捐贈都體現著“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深情厚誼,彰顯了中華民族的巨大凝聚力。

  “面對災難,中國政府能力很強,民間亦不缺乏愛心和支持力量,所缺的是對愛心的呵護。願蘆山救災能成為重拾公眾對公益慈善組織信心的重要機會。”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的話,是為正解。(來源:央視網)

(責編:方蕊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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