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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日報:改作風不能僅靠明察暗訪

鄭文
2013年04月18日16:40   來源: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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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暗訪大多局限於上班娛樂等細小的環節,僅僅是“罰酒三杯”式的停職檢查等問責,並不能從根本上真正整治工作作風

通過明察暗訪的不定期檢查來改進工作作風,其成效確有值得肯定之處,但工作作風的好壞、工作效能的優劣,不能僅僅依靠“明察暗訪”來醫治,而應標本兼治,才能達到令群眾滿意的效果。

自中央出台“八項規定”以來,各地明察暗訪及曝光的力度不斷加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引起了一定的社會反響。但從長遠及根本的角度來講,如果僅僅滿足明察暗訪式的整治,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頑固思維之下,作風建設容易出現表象化、應付化。很多被監督的部門單位將對付明察暗訪作為工作的“緊要任務”,這種提防、警戒的心理的形成無助於提升政府效能。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明察暗訪大多局限於上班娛樂等細小環節,讓人有隔靴搔痒、避重就輕之感,僅僅是“罰酒三杯”式的停職檢查等問責,並不能從根本上真正整治工作作風頑症。

缺少有效的管理是造成政府部門工作紀律鬆弛的一個重要原因。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每個政府部門都要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要求,作風渙散,領導肯定失職。因此,“明察暗訪”在處理當事人的同時,對當事人所在政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也應受到處分。如果不對部門領導進行嚴厲問責,那麼官官相護之下,上班娛樂之風隻能是時緊時鬆,停職檢查之后難免娛樂風氣又卷土重來。

紀檢部門單打獨斗式的“明察暗訪”力度有限,效果有限。整治作風“頑疾”不能僅靠“明察暗訪”,而應依靠監督管理機制和制度的健全與完善,以及構建健康的機關文化等。另外,還要重視社會輿論監督,形成全方位的監督網絡和體系,讓慵、懶、怠、貪無處逃遁。

(責編:吳斌、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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