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提出,把減少行政審批作為職能轉變的突破口,大幅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真正向市場放權,發揮社會力量作用,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激發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減少行政審批,必須有壯士斷腕的政治勇氣。如果說改革是拿刀割肉,那麼減少行政審批就是一把最鋒利的改革之刀。2001年以來,國務院已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調整2497項行政審批項目。但據媒體報道,中央政府仍有1700多項審批項目需要審批,地方審批項目更是難以計數。今年 3月,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賴明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發言時舉例說,在全面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12年后的今天,仍有企業家感慨,投資一個項目竟要過53個處、室、中心、站,經100個審批環節,蓋108個章,全程需799個工作日﹔甚至老百姓辦個准生証,也需經過10多個單位蓋章,簽字40多個,耗時2個月。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踐表明,減少行政審批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突破口,是激活社會活力和促進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同時,這也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是破除既得利益、減少腐敗行為、樹立清廉形象的必然選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幅度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是發展的需要,人民的願望,是實現中國夢的必然要求。必須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將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真正做到: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採用事后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前置審批。
減少行政審批,必須納入依法治國的制度框架。行政審批項目的設立、調整,必須在法治框架之內進行,在注重實體正義的同時,更加重視程序正義,保障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從現實情況看,減少行政審批,讓部分政府部門退出該退出的領域,是比觸及靈魂還難的利益調整,可能遭遇形形色色的軟硬阻力,必須堅決防止明減暗不減、避重就輕,更不能搞變相游戲。從長遠看: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法體系,從法律上明確行政審批事項的創設權,從而從根本上防止減少的審批事項更名后重出江湖,從根本上杜絕以備案、核查、核准之名行行政審批之實。二要公開行政審批的程序和要求,公開行政審批的審批人和時限,盡可能減少行政審批者的自由裁量權,最大限度預防行政審批環節的尋租行為,讓行政審批權力真正在陽光下運行。三要嚴格依法行政,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法規制度行事,嚴肅追究違反法律制度的行為。
減少行政審批,必須真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不是說不再需要行政審批,而是要以減少行政審批為突破口,真正解決政府職能配置的越位、錯位和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強化后續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將該管的事務切實管住、管好、管出水平。二是對保留的審批事項,要大力推行 “一站式”審批模式,將絕大多數審批事項放到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落實集中審批、現場審批和聯合審批等制度,著力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服務。三是要結合減少行政審批推進行政體制改革。一些部門在大幅度減少審批事項之后,工作機構和人員一個不減,轉而開展各種名目的服務活動,還美其名曰轉變職能。這不是轉變職能,而是對經濟社會微觀事務的不適當干預。減少審批事項的部門應該及時減少相應的機構和人員,將人員轉崗到監管執法、社會保障等需要加強的部門,通過減事、減人、減機構相結合的改革來實現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的目標,切實推進職能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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