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紀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強調要加大懲處力度,對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綜合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手段,不僅要嚴肅追究直接人員的責任,而且要依據規定對有關領導進行問責,同時在經濟上予以退賠。這一舉措,彰顯了中央嚴抓作風建設的堅強決心,也警示各地各部門對八項規定必須認真貫徹、切實執行,絕不能搞形式、走過場。
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來,會議“瘦身”、出行從簡、杜絕浪費……從中央到地方新風扑面,令人振奮。然而,一些地方依舊存在的鋪張浪費、以權謀私等作風頑疾,暴露出少數領導干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還存在以下不良心態:
其一,無所謂心態。有的單位領導認為工作作風是小事小節,不影響大局,因而思想上不夠重視,行動上更是慢半拍﹔有的則不以為然,“隻說不做、虛晃一槍”,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套﹔等等。這些問題值得警惕。
其二,僥幸心態。剖析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心存僥幸。他們覺得自己做事隱秘,不會敗露,存在“偶爾違規無所謂”、“不被查到就沒事”的想法,照舊我行我素。這種做法,無異於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其三,變通心態。在現實中,明目張膽的公款大吃大喝少見了,但在一些地方,變相的、更隱蔽的公款吃喝悄然抬頭。有的單位把宴請從豪華酒店轉向內部食堂、私人會所、度假村,“把白酒裝進礦泉水瓶”成為不言之秘。這是對中央的規定打折扣、搞變通,其隱蔽性、危害性更大。
克服和消除不良心態,需要上下聯動、多管齊下、綜合治理。一方面,各級領導干部務必深化認識,提高自覺性。要充分認識改進作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嚴於律己、雷厲風行、警鐘長鳴,進而養成良好習慣,保持良好作風。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督和檢查,並嚴處違規者。各地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情況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制定監督檢查辦法和紀律處分規定,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切實強化日常監管,堅決堵塞各種漏洞。對違反規定的要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隻有出實招、動真格,用鐵腕、施“猛藥”,沒有因人而異,不搞下不為例,不留“避風港灣”,才能使想違規的人感到“伸手必被捉”的危險,使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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